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农民工干活只得欠款证明 法院判10日内还清欠薪

2014年12月03日 16:00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活干完了,却不给工钱,这哪行?昨日,金水区法院庭审了一场事关6位农民工兄弟薪资的案件,虽然被告方辩论激烈,对农民工举证的证据表示异议,甚至还反咬他们“有敲诈嫌疑”,但是法律是公正的,最后法院当场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方10日内付清拖欠的全部农民工工资。

  索要工资,将包工头等告上法庭

  今年4月中旬,在王丁丁和高远两位老乡的介绍下,王清泉、王辉带领6人来郑州给一家餐厅做装修。然而,8月份工程完工后,他们却只拿到了王丁丁和高远的证明条。无奈之下,王清泉等6人将这家建筑公司、一直专管此项目的公司武副总和王丁丁一起告上了法庭。

  随着庭审的深入,真相水落石出。原来承包该餐厅工程的是武副总,但他只不过是借用“盛运公司”资质接下的活儿,随即将工程转包给“公司派驻工程经理”王丁丁,并拨付了50多万元的工程款,但工程超出了王丁丁的能力范围。武副总又派了个副手郭某前去接手工程,而此时工程款已经超标,王丁丁也无力支付工人工资。

  当庭宣判10日内还清拖欠工资

  经过长达近4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宣判,王丁丁应对欠款负偿还责任,武副总借用建筑公司资质与餐厅签订的施工合同书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且武副总将工程转包给王丁丁,由于武副总和王丁丁均无建筑业相应施工资质,故武副总与王丁丁之间的转包协议无效,建筑公司、武副总和王丁丁对合同无效的后果均存在过错,对欠付4位农民工(另一位达成调解,拿到1.9万余元)劳务报酬的责任均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王丁丁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4位农民工共计7.5万余元,建筑公司和武副总负连带偿还责任。(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编辑:和星晨】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