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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一男子被拘两年查无果续:警方已撤案

2014年12月03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河南平顶山一男子被拘两年查无果续:警方已撤案
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撤销案件决定通知书.jpg 齐永 摄

  中新网平顶山12月3日电(记者齐永)河南平顶山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先后两次将该市男子王锋刑拘,案件查了近2年无果,此事经中新网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2月3日,当事人王锋向记者反映,他已经从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领到了撤销案件决定书,但损失的300多万元还不知该向谁讨要。

  这份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我局办理的王锋职务侵占案,因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和作其他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时间为11月28日。

  “为了这个结果,我跑断了腿”,拿到撤销案件决定书,王锋几度落泪,“本来是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因警方介入,我先后两次被刑拘,差一点命丧看守所,又白白损失了300多万元”。

  王锋介绍,在媒体的关注下,此案引起河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的重视,要求督察部门对此案展开调查。9月18日,在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内,一名负责人向他出示了一份由平顶山市公安局转发省公安厅的文件,认定警方此案办理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

  日前,记者来到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长王朝平说,办案确实存在执法过错,但仅仅是程序上的,案件本身没有错,要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需要到市局。平顶山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证实,王峰所说的认定警方存在执法过错的文件确实存在。

  现年52岁的王锋是平顶山舞钢市人。2012年12月26日,他被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刑拘,理由是有一笔27万元的货款没有入公司账,涉嫌职务侵占。其家人交给警方300万元“暂扣款”后,王锋被取保候审。但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警方要求他将300万元交给了案件控告人刘某。2013年6月4日,王锋再次被高新派出所刑拘,理由同样是涉嫌职务侵占,同年7月4日他第二次被取保候审。此后,该案一直在补充侦查中,没有结果。

  拿到撤销案件决定书的王锋并不轻松,他已经开始着手申请国家赔偿。但他至今也不知道,该如何讨回300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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