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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千买来1万卖 男子勾结女婴父母拐卖婴儿被公诉

2014年12月03日 16: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一部“打拐题材”的电影《亲爱的》,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电影讲述了一群失去孩子的父母如何寻找孩子,以及养育被拐孩子的农村妇女如何为夺取孩子做抗争的故事。11月份,多家媒体刊出7名被福建警方解救的婴儿、11名被云南警方解救的婴儿等待父母认领的消息。孩子可爱的照片让人心疼。

  而现实生活中的残酷事实更让人心痛,近年来破获的拐卖婴儿案件中,时有亲生父母参与其中。近日,北京顺义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被告人拐卖两个月大的女婴,就是勾结婴儿亲生父母完成交易,证据更显示,被解救女婴的父亲已经卖了三个亲生孩子。

  现年38岁的四川男子小陈,自称没有念过书,在2011年6月,为了所谓的一句玩笑话,参与了拐卖婴儿的犯罪。

  小陈:王斌(音)跟我说,生小孩的是在他们家里住过,他养不起,带好几个小孩,养不起,说找个收养人,我开了个玩笑,回去跟我姐说了,我回去跟我姐开了个玩笑,我姐不知怎么就找到人了,她问生小孩那家在哪里住,跟王斌说,王斌就把我们带到杨镇来了,我也是个中间人。

  小陈对检察机关指控他是拐卖婴儿犯罪的同伙,有意见。

  小陈:拐卖婴儿的同伙,我就不明白,我就是个中间人,钱我啥都没拿。

  公诉人出示多份证人证言,证实小陈以7000元的价格收买了仅两个月大的女婴童某某,又以10000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他人。公诉人宣读了买主的证言,买主说一直想要女孩儿,所以就买了。

  公诉人:他们二人告诉我是陈红某弟弟哥们的孩子,让我放心,之后便让我拿钱抱孩子,我说手头没有7000元,得去银行取,后我们开车去银行取了7000元,在去银行的路上,陈红某的弟弟说,这事不能白帮忙,得给点好处费,我就问需要多少,他说一共一万元就成,我就将包里的3000元和取的7000元都给了陈红梅,过了一个小时,她给我打电话,说孩子挺好的。电话里还有一个男子让我好好待孩子。

  在电话中叮嘱买主好好待孩子的男子是女婴的亲生父亲童某,他当时出卖的是第三个亲生女儿,证据显示,小陈的姐姐以及这位父亲均被追究刑责。

  公诉人:刑事判决书能够证实,童某、陈红某均因拐卖儿童被判刑的情况,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陈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关于女婴的下落,公诉人说。

  公诉人:被拐卖的女婴已被解救,交给其母亲。另两名被拐卖的女婴正在查找中。

  小陈在法庭上说,原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

  小陈:王斌跟我说,做好事,我一点文化都没有,这个事我跟他开玩笑,结果成功了,我也知道上当了。

  检察机关建议以贩卖儿童罪追究小陈的刑责,在5年至6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小陈最后陈述时提到了自己的两个孩子。

  小陈:我现在父母岁数太大都有病,逃这几年挣点钱都给父母看病了,小孩小的四五岁,大的才8岁,母亲不在,真要判这么长时间,父母、小孩怎么生活,我总在想,能不能少判?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出卖亲生子女,这不是个案。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按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近年来,对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也加大了打击的力度,一些没有虐待也没有阻挠解救的收买人,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打击卖、打击买,同时加强对儿童的保护管理,才是预防此类案件发生的治源之策。(记者孙莹)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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