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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载女友出车祸致其死亡 男子获刑一年

2014年12月05日 09:2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一个在常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颠簸,却让他失去了生活多年的女友,也让孩子失去了母亲。站在被告席上,老周的懊悔无法表达。

  今年7月31日晚上5点,老周的女友小游肚子不舒服,老周跨上电瓶车,就载着小游到附近的医院看病。小游坐在电动自行车的后座,两人都没有戴头盔。

  由于车速过快,在经过一个三岔路口时,心急的老周没有注意到,路面上有一个横穿路面的水泥减速带。

  “我车速最快就30码,当我发现那个东西的时候,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电瓶车剧烈振动,小游一下子就从电瓶车上摔了出去。

  老周停车的反应还算快,下车去扶小游,却发现小游没有任何反应,而且耳朵开始出血。

  老周慌了,叫停了路过的一辆面包车,把小游送去医院。在医院抢救室,医生查看了小游的伤势后,告诉老周,小游的头部受重创,伤势非常严重。

  由于事发突然,老周忙于奔波照顾女友,直到8月3日才向公安机关报警。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老周承担全部责任,于是将老周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

  8月11日,小游因颅脑损伤死亡。

  4日,余姚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老周低着头,一声不吭。

  当法官问及老周还有什么话要说,老周才抬起头看着法官:“这次事故是因为我驾驶电瓶车带人,小游的死我有过错……我和她已经共同生活了8年,还有个5岁的儿子……我希望能够得到她家属的谅解。”

  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老周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而据钱江晚报记者了解,类似这样的悲剧似乎并不鲜见,不管你手中握的是方向盘,还是车龙头,一旦出现意外,即使是自己失去了至亲,也还得背负法律责任。 本报通讯员 陈文铮

  记者 龚振岳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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