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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莫名卷入杀人案 不承认杀人被打到承认

2014年12月11日 13:39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2000年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9月29日宣告无罪当庭释放,黄家光在狱中度过了他14年的青春。回到家,他已是一个满目沧桑的中年人。昨日上午,黄家光接受了海南特区报记者的专访,讲述自己十几年来的遭遇和心路历程。本报记者 罗清锐 陈标志/文 单正党/图

  莫名卷入杀人案,三次被抓

  1994年7月7日,22岁的黄家光在澄迈县永发镇打工时,听说当月5日老家琼山市东山镇(现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新岭冲村有人打死了邻村的黄恒勇,担心家人的他便决定回去看看。黄家光说,黄恒勇在当地横行霸道,经常欺负百姓,而且还涉嫌一宗刑事案件,但警方一直没有抓住他。

  “父亲(注:黄举志)看我回来,跟我说‘村里年轻人都跑了,你回来做什么?’”黄家光说,他当时认为不关自己的事,所以不需要担心。但他不知道,有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举报说他参与打死了黄恒勇,警方也已经将他列入犯罪嫌疑人。

  黄家光回忆,1996年春节刚过,他在菜市场卖菜时被几名民警抓住了。“那天下午,他们把我抓到派出所,问我认不认识黄家鹏等人,让我带路去抓人。我说不给他们干这样的事,他们就打我,我只好带他们去。”黄家光说,虽然没有抓到人,但黄家鹏等人还是对他怀恨在心。

  1996年端午节,因为被人举报参与杀人,黄家光又被警方抓了,这次他被收容审查了153天。同年11月21日,因为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黄家光说,这次被放出来之后,他以为自己没事了,没想到1998年5月1日第三次被警方抓了。“这次看你还怎么抵赖,有人已经向警方招供你参与杀人了。”派出所民警这样告诉黄家光。

  “我知道肯定是黄家鹏他们报复我,因为我之前带警察去村里抓他们。”黄家光说,面对警方的刑讯逼供,自己没能坚持,无奈招供曾参与杀人,“当时警察让我在几张空白的纸上写名字,然后他们写好供词给我按手印。”之后,黄家光被送进了看守所。

  被判无期,8旬父为他申冤

  黄家光至今还记得,2000年一审,他被带上法庭前,见到了黄家鹏和黄世胜。“我跟他们说‘之前你们说我参与(杀人)我原谅你们,但如果出庭你们还说谎话,我一辈子不原谅你们’,他们听了点点头。”黄家光说,但后来黄家鹏在法庭上,还是一口咬定他参与杀死了黄恒勇。

  法庭上,黄家光辩护称,1994年7月5日案发当天,他跟同村工头黄家兴在澄迈县永发镇一家店做装修工,7月7日才请假回家。侦查阶段,他是屈打成招。但一审和终审法院均未采信他的这一说法。

  2000年12月,终审判决下来了,但“无期徒刑”的结果并未改变。黄家光说,当时他的心中除了恼火黄家鹏等人作伪证,更后悔的是自己在派出所承认了参与杀人,“他们审问我8次,说我之前已经承认了,现在不承认就打到我承认。”

  终审判决后,黄家光被押送至三亚监狱服刑。服刑期间,黄家光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因此不服判决、拒绝劳改。2001年,当时年过8旬的父亲黄举志到监狱探监,黄家光对他说,“儿子对不住你,被打实在受不了才承认的。”

  此后,为儿子申冤,成了这位老人唯一的目标。一沓沓申诉材料,记录了黄举志和大儿子黄家达为黄家光申冤的坎坷历程。“往返海口多少次已经记不清楚了,每次交完材料,就像石沉大海。”黄家达说,直到2013年10月父亲离世,也未能见到黄家光昭雪。

  同案犯翻供,案情出现转机

  2002年,同在三亚监狱服刑的黄家鹏出具证词,承认当初作伪证。“主要原因是黄家光曾带领办案人员回村里抓捕其他涉案人员,引起涉案人员的反感。”“也为了少受些皮肉之苦,所以,顺水推舟做出了黄家光参与本案的供词。”“黄家光被判刑后,我深感震撼,良心谴责。”2003-2005年,黄家鹏多次出具类似证明。

  2004年7月29日,三亚监狱出具了《关于提请对罪犯黄家光杀人案复查的函》。函件称,“该案犯投牢后,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向政法机关申诉,其申诉理由为:认为案发时他不在现场……其同案犯黄家鹏也出具证明,证实当时出于怨恨黄家光才与黄世胜一起串供,咬定黄家光参与杀人,纯属陷害……现该犯眼看申诉无望,且认为有些证人已相继亡故,再等下去,恐怕就没有人为他作证了,因此情绪十分低落,有伤害、自杀念头。”

  2005年、2006年,《海南特区报》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多名律师也为黄家光提供了法律援助。一切似乎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14年后改判,获赔160余万

  2007年,检察院复查后决定对该案不予抗诉,理由是“申诉人及其父亲黄举志提供的证明其无罪的证据材料,来源不合法,内容缺乏客观真实性,相互之间不能印证,缺乏紧密的内在联系,不能证实原裁判确有错误”。

  “我头脑嗡嗡响,绝望得想要自杀,狱友拉住了我。”黄家光说,眼看着就要平反昭雪,却得到了这样的结果,他几次想过自杀。而对于父亲被指伪造证据一事,黄家光予以坚决否定,“他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怎么可能做这些?”2007年,黄家光被转至海口监狱继续服刑。他说,这时自己已经慢慢接受了现实,但还是没有放弃申诉。

  2013年10月,黄家光的申诉终于得到了检察机关的重视。2014年8月20日,该案再审。9月29日,省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被宣告无罪,当庭获释。10月30日,黄家光与省高院达成赔偿协议。《协议》称,“黄家光共计被无罪羁押6149日……根据黄家光的申请依法及时向财政部门提请支付两项赔偿金(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604255.65元。”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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