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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审监庭:聂树斌案异地复查过程依法公开

2014年12月13日 11:1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最高法审监庭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为什么要指令异地复查?

  负责人:复查工作是人民法院确定案件是否应该重新审判的必经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聂树斌案是一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复杂案件。为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高法根据河北高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决定对聂树斌案指令山东高院异地复查,并要求复查过程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充分体现客观公正。

  记者:山东高院将适用什么程序进行复查?聂树斌案是否可以聘请律师?律师是否可以阅卷?

  负责人:山东高院将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程序要求复查聂树斌案。具体复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因此,聂树斌的近亲属可以聘请律师代为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神,聂树斌近亲属委托代为申诉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

  记者:山东高院何时会让律师阅卷?

  负责人:最高法已经责成山东高院根据复查工作进展情况通知律师阅卷,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提出代理申诉意见等诉讼权利。复查过程中,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以委托律师。山东高院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复查此案,为确保司法公正,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复查此案。(记者袁定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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