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K歌自带啤酒遭“禁令” 服务员:不准喝(图)

2014年12月16日 10:2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12月15日,陈先生投诉的成都红瓦寺这家KTV门口摆着“谢绝自带酒水”的牌子。

陈先生手机里的团购券上,没有“禁止自带酒水”的提醒。

  14日晚11点半,21岁的陈先生与6个好友一起来到成都市武侯区红瓦寺附近的一家KTV消费,准备通宵唱歌,但却因为他们自带的20余瓶罐装啤酒被服务员下了“禁令”。KTV工作人员表示店内不允许自带酒水和零食,陈先生可将酒水存放在总台。双方就“自带酒水”问题协商不下,最终KTV 退还了陈先生的团购费用和啤酒,陈先生和朋友悻悻而去。

  根据《新消法》有关规定,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等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那么这一条款对KTV等娱乐场所是否适用?律师认为,KTV的行为应归为“霸王条款”。而成都市消协秘书长则指出,《新消法》有关条款对KTV等娱乐场所也适用,需结合具体情况考虑。消费者

  K歌自带啤酒 服务员不准喝

  15日中午,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他是成都某高校大三的学生,14日晚,他和6个好友来到成都市武侯区红瓦寺附近的一家KTV。“我们买的团购券,69元唱通宵,”陈先生说,晚上12点左右,他们进入K012号包间,准备唱歌。

  由于服务员提供的酒水单上,没有陈先生常喝的那种品牌的啤酒。“我和朋友就到外面的超市,买了20瓶左右的罐装啤酒,”陈先生回忆,当时服务员并没有告诉他们不能自带酒水,KTV内也没有标识。记者看到陈先生手机里的团购券上,确实没有“禁止自带酒水”的提醒。

  陈先生说,啤酒买回来后,服务员说不准自带,并让他们将酒水存放在总台。面对“禁令”,陈先生有些不乐意。陈先生提议,在店内再购买一些酒水,但遭到了KTV的拒绝。

  就“自带酒水”问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KTV 退还了陈先生购买的啤酒和69元的团购费,陈先生和朋友扫兴而去。“《新消法》不是规定不能禁止自带酒水,我觉得KTV是强制我消费,属于霸王条款。”陈先生很生气。经营者

  多靠酒水盈利 不敢开先河

  随后,记者来到了陈先生消费的那家KTV,此时顾客不多,在大厅左边放着一个约1米高的标识牌,上面写着:“薄利经营,亲,请勿自带”。值班的接待经理雷先生告诉记者,不管是什么时段、什么消费方式,KTV内都不允许自带酒水饮料和小吃。由于接待陈先生的工作人员仍在休息,记者未能见到他。

  下午4点半,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当晚值班的服务部经理董先生。“当晚我们明确告诉陈先生不能自带酒水,并提出替他保管酒水,但他不同意,”董先生说,大厅里“请勿自带”的标识牌一直都在,工作人员也会在开包间时提醒消费者。

  而对于陈先生提出的“KTV没有自己想喝的品种”,董先生认为,即便如此,陈先生应告知服务员这一情况,而不是自己跑出去买酒。“我们的消费人群主要是学生,靠酒水、饮料赚钱,”董先生坦言,不敢开先河,否则以后会有更多顾客要求自带酒水。

  记者走访/

  自带酒水 一瓶啤酒服务费20元

  记者走访成都市区多家KTV,发现大多数KTV仍禁止顾客自带酒水,若顾客坚持,则会收取较高的服务费。

  在南大街附近一家KTV大厅内,并未明确标识“禁止自带酒水”,但在《消费告知书》规定:“如在消费过程中需要使用外带食品及饮品,我们将根据类别及数量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在表格明细中,服务费标准从15元至300元不等。比如一瓶自带啤酒服务费就高达20元,而一瓶红酒服务费高达300元。

  而另一家KTV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店内禁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坚持携带,会根据顾客带来的酒水品种、数量等收取不等的服务费。“KTV本身就靠酒水盈利,如果都带酒水了,我们的店还如何经营?”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合情不合法 应归为“霸王条款”

  根据《新消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禁止客人自带酒水”等餐饮行业中的这些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华楚律师事务所税浴洋认为,根据《新消法》规定,KTV不允许自带酒水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陈先生可以选择向消协投诉,或者走司法途径维权。不过,税浴洋也指出,KTV的作为从法律上来说,确有过错;但从情理上来讲,KTV依赖酒水盈利,顾客在消费时也应该多体谅。

  成都市消协秘书长庄卫兵则表示,目前市消协还没有接到类似的投诉。庄卫兵认为,从法条上看,《新消法》的规定应适用于餐饮行业的条款,同样适合KTV等娱乐场所,但现实情况是,很多KTV都靠酒水盈利,那如何适用,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消法》。

  记者肖茹丹摄影雷远东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