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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一种“吃空饷”叫“长期夜班”

2014年12月16日 10:4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12月8日,有读者反映,陕西省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3名职工入职两年多,未见其上过班,其中1人为丹凤县林业局局长马某的爱人。对此,丹凤园林绿化管理所回应称,3人是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工作人员,长期值夜班(据12月10日《华商报》)。

  @何勇海:值夜班乃昼夜颠倒、昼伏夜出,在很多单位往往都是没多少人愿意干的苦差事,难道林业局局长的爱人高风亮节、乐于奉献?此事说明,“吃空饷”不缺理由,“吃空饷”者在玩潜伏。

  @郑金仔:谁都想轻松上班,轻松拿钱,有钱可以任性,但权力不能任性。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让其在法定的框架内规范运行,才能让权力不能任性。

  @苑广阔:我们希望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如果真的有人涉嫌“吃空饷”,不但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让其付出代价,得不偿失,而且对于包庇这些“吃空饷”者,也应该按照党纪政纪予以问责,打掉“吃空饷”的“保护伞”才行。

  @王言虎:长久以来,凡是有“吃空饷”的地方,一般都伴随着混乱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权力“任性”,如果权力足够刚硬,日常管理足够严格,绝对不会出现“吃空饷”的现象。

  @肖华:很多“吃空饷”事件的发生,都和单位一些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有关,如果他们认真履行单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那么无论是“吃空饷”,还是设置“吃空饷”岗位,都不可能得逞。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甚至想着法子为“吃空饷”人做掩护,才让一些人“吃空饷”长期得逞,对这样的干部,更要严惩。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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