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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问路绑架男孩并藏进排洪沟 三名绑匪终落网

2014年12月16日 15:38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漫画来源/网络

  “小朋友,请问蔡塘往哪个方向走?”一个问路的借口,让十二岁的小雨(化名)遭到绑架,被塞进积水的排洪沟里待了一晚。绑匪开口就要380万赎金,只为“这个数字听起来吉利”。

  十几个小时之后,小雨获救,三名绑匪也于当日落网。经过半年的开庭审理,近日,思明区法院判决被告巫某等三人犯绑架罪,分别获刑十一年和十年六个月不等。

  【策划】

  绑架早有预谋 挑富家子下手

  这场发生于去年11月8日的绑架案,其实早在两三年之前就埋下了伏笔。巫某、阿鹏(化名)和小伟(化名)三人是四川同乡,相识多年。有一次,三人喝酒聊天,幻想如何赚大钱:“绑个有钱人家的小孩,肯定能狠赚一笔。”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三人都满口赞同。

  后来,阿鹏一直在老家生活,巫某和小伟则来厦打工。去年10月,阿鹏接到了一个电话,巫某在电话里重提当年绑架的话题。“小孩我物色好了,是个住别墅的,家里肯定有钱。”电话那头的巫某信心满满,“拿到钱我们就把孩子放了,绝对没问题。”于是,阿鹏踏上了来厦的火车。

  去年11月8日下午6点多,当小雨像往常一样骑车回家时,三人动手了。

  【作案】

  借问路绑架孩子 藏进偏僻排洪沟

  对十二岁的小雨来说,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回家路上,我看到路边有辆三轮车。几个男的招手让我停下,问蔡塘怎么走。”小雨刚扭过头想指方向,肚子就被猛打了一拳,全身都软了,“他们绑住了我的手,还拿胶带封我嘴巴,又把我带到车厢里。”过了一会儿,车停了,小雨只记得“被带到了一个洞里。”

  小雨口中的“洞”实际上是个排洪沟,位于云顶隧道附近的一处树林里,平时罕有人迹,也是巫某事先物色好的藏人处。在洞中,小伟拨通了小雨父母的电话,“你儿子在我手上,识相的就拿380万元来赎!”听对方答应筹钱,他们立马挂断关机,“防止警察通过手机号找到我们。”小伟说。等他再次开机时才发现,对方发了若干条短信来,“反正我不太识字,也看不懂。”至于钱到底要怎么拿,是打到银行卡里还是用现金,他们根本没想,“反正越多越好,380万这个数字是图个吉利。”

  当天晚上,小雨睡在洞内,嘴里塞着红领巾,贴着胶带,手脚被捆在一根竹棍的两端,头也被塑料袋套住,只留几个小洞透气。绑棍子是巫某的主意,“这样他就不能弯下腰来咬绳子。”小伟说,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进洞查看,确认孩子还在。

  【落网】

  孩子趁机逃出 警方抓获绑匪

  第二天早上七点,阿鹏回了一趟出租房。他本来应该直接退房,却抵挡不住困意来袭,决定先睡一觉,当天下午,他就被抓了。原来,巫某和小伟本该看守孩子,却双双离开洞口,打电话勒索家长,被小雨趁机逃脱。当天傍晚,他们两人也落网了。

  巫某和小伟离开洞口时,正是小雨醒过来的时候,也给了他绝佳的逃生机会。“当时天都亮了,我喊了几声,没人答应。”小雨记得自己挣扎着,使劲往有光的地方移动,大喊“有没有人!”过了一会儿,有路人应答,还下到洞中帮他解开绳子,带他到附近的小卖部打电话,“我打电话给爸爸,然后就被接到派出所了”。路人后来告诉警方,施救时“孩子的手脚都被很结实地捆在木棍上。”

  落网后,阿鹏和小伟很快就交代了犯罪过程,只有巫某一人矢口否认参与绑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直到在法院第二次开庭时,他才承认罪行。

  法官审理此案后认定,巫某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为共同犯罪。他们选择未成年人作为作案对象,提出的勒索数额高达380万元,已经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损害,应酌情从重处罚。最终,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阿鹏和小伟分别获刑十年六个月。

  【幕后】

  密谋一周 踩点多次

  据交代,为了能顺利地实施绑架行动,三名绑匪在前埔一处出租房内筹谋了近一周时间。绑架用的三轮车是他们特意去集美买的,花了1500元,“后半部分带遮雨棚,方便藏人。”阿鹏后来告诉警方,他们还各自买了一张新电话卡,用来给家长打勒索电话。至于绑人用的绳子、封嘴巴的胶带和膏药,更是早已备齐。

  动手前,三人沿路踩点过两三次。“每天下午五点多,我们就在别墅门口等那个穿校服的小孩(小雨),大概知道他什么时间回家。”他们发现小雨骑车的速度很快,“动手之前得想个办法让他先停车。”他们想了下,决定假装问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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