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规划委:地下隧道每150米应设一消防电话

2014年12月17日 08:3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地下隧道中穿行的无论是小轿车、公交车、地铁或是行人,都多了一层消防设施保障。市规划委昨日发布了《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显示,地下隧道内每隔100米至150米处,应设置消防电话、消防报警按钮和发光警报设施。

  所谓“城市地下联系隧道”,指的是城市道路地下的交通集散通道。一般来说,这些隧道专供机动车通行,而且属于公共区域,并且与地下开发空间和地面市政道路连接出入口。也就是说,现在尚未启用的金融街地下通道、奥林匹克公园地下通道和已经启用的中关村科技园西区地下通道等,都属于这一类型。

  “虽然地下联系隧道还在选新址建设,但到现在,对于它的防火设计还无规范可循。”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说,CBD核心区也将建设52万平方米的互通式地下空间,而在此时,制定国内第一本规范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的标准,将填补全国标准的空白。

  征求意见稿显示,城市地下联系隧道跟一般的城市隧道不同,结构空间低矮会导致疏散难度大,因此疏散出口间距需要高于一般规定的250米。同时,隧道内应该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隧道出入口以及隧道内每隔100米至150米处,应设置消防电话、消防报警按钮、发光警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与各系统协调配合。

  在一些细节上,这份征求意见稿也做出了规定。这位负责人介绍,长度大于1公里的三类隧道,需要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同时,用于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如果遇到问题,司机和乘客应该能在隧道两侧找到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其高度不宜大于1.3米,间距不应大于30米,拐弯处不应大于20米,人行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地面也应该能看得清楚,保证人员疏散时能看清疏散指示及疏散道路。  (记者 耿诺)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