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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尽心解民忧自然无须设假警撑门面

2014年12月17日 09:0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法律最大,无人能大过法,应是法治社会立基运行之本。没有谁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也不行。这该是“法盲”都耳熟能详的最初级司法概念了吧。但,偏有不信邪的。且看新闻——《佳木斯政府机关被曝设假警》。说的是黑龙江佳木斯:“新华视点”记者在佳木斯采访发现,这里着警服、佩警衔的机关保卫人员,大多是“冒牌货”,甚至连这的派出所也是违规私设。

  如此咄咄怪事,就发生于光天化日政府大院。先还别急着大惊小怪,因为更怪的还在后面:人家这假警,乃至私设警务场所,并非社会闲杂顶风作案,欺上瞒下,竟是在特定时空地域,有根有据,奉命行事的。

  当地解释“虽穿警服并不合法,但都有领导批示同意,警衔、警号也是公安局发的。”警衔警号,来自正牌公安系统,虽然穿戴者身份非法定警务人员……虽警察法有明文规定,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为警察专用。你哪怕是机关保卫人员也不能违法穿戴,更何况佩戴唬人的真编号假警衔了。

  或为缓解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假戏也只有咬着牙往真里做,做戏做全套。为解决假警执法权问题,只好扯虎皮做大旗,念咒掐诀搬来一座“真庙”来供“假神”。于是有了更不伦不类的“治安派出所”,派出所直接派驻进政府大楼。

  同样,设派出所需上级审批备案,而这个派出所只是几年前主要领导商定、口头宣布成立的,没批准报备。虽无法定程序,但有“领导批示”。看来,某些地方领导旨意,是远大于条条款款纸面禁令甚至法律条文。人情之外,主要拼的就是官衔、实权。有权有势官员一句话,哪怕是多年前拍脑袋的批示,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其余威都能震慑多年。多年来遇执法整治——“拿出领导批示,给他们一看就放行了”。

  假警着警服和私设派出所,至少七八年了,遇过整治却未能有效取缔。现在领导虽有反思,也只是迫于舆论,口头服软,实际也未有任何担责追惩打算。因为从最功利角度看,这个不知是治安大队还是特设派出所的畸形机构,至少震慑效果还是很明显的:“这些年上访告状人员增多,每年硬闯市政府就有上万人,穿警服有时还管不住呢。”只是,每年上万信访者告状,是增加假警察就能治本的吗?这不正是舆情晴雨表、政务试金石吗?威慑恐吓永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反而会激化矛盾。

  曾有过更蠢的地方信访官员说过“警察不打人,那养警察干吗”的雷言,然后就没有然后——这种将民众和政府对立,甚至希望警力“家丁化”、沦为为权力看家护院爪牙的思维,连现代政治文明伦理的基本底线都不清楚的官员,哪还有丁点资格继续立足现代官场?只要设身处地倾听民意解决诉求,自然无人硬闯陈情,而这比设多少假警察都管用。□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李晓亮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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