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养父车祸去世获赔15万 20年未见养母分4万

2014年12月17日 10:09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养父车祸去世获赔15万

  冒出个养母来要钱

  法院:根据双方亲疏程度和所尽义务来分配

  重庆晚报讯 相依为命20年的一对养父女,养父意外车祸离世,留下15万余元的赔偿金。这时,分离20多年的妻子突然冒出来,要求共同分割赔偿金。日前,江津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这个女人可以分得4万元。

  28岁的江津女孩小安(化名),4岁时被罗老汉收养。去年8月罗老汉突遭车祸去世。打理完养父的后事,小安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告诉她,调查发现罗老汉有个妻子,80岁的吴老太。

  小安称,她从来不知道养父有妻子。她和吴老太共同起诉得到保险赔偿金。今年5月,吴老太起诉小安,要求平分这笔钱。

  法院查明,1982年四川合江人吴老太在前夫死后,经人介绍,认识了重庆江津区的罗老汉。同年4月20日,两人在原江津县仙鱼乡政府登记结婚。由于吴老太有三个子女,按照政策必须男方结扎,但罗老汉没有子女,不愿意结扎,双方因此闹了别扭,不再愿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离婚手续。往后20多年,两人互不往来。

  法院认为,吴老太与罗老汉数十年来没有共同生活,吴老太没有履行任何妻子的义务。小安是罗老汉的养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小安成年后也对养父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罗老汉车祸期间一直是小安照顾,直到伤重去世。

  法院充分考虑小安、吴老太与罗老汉的亲疏程度和所尽义务,日前判决:死亡赔偿金吴老太分3.5万余元,小安分得7.9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吴老太分5000元,小安分2.5万元。

  见习记者 赵方敏 通讯员 王俊楠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