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南万宁飞豹队员被刺伤 称被隐去伤情要点(图)

2014年12月17日 13:44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追踪

  《飞豹队员处置斗殴英勇负伤》(详见本报2013年9月25日7版)

  去年9月,万宁市公安局飞豹大队队员陈乔夫在参与处置一起群殴事件中,被歹徒用匕首刺伤腹部。事后,当地警方对其作出一份人体伤情鉴定,鉴定意见为“伤情属轻伤”。但辅警陈乔夫发现,作为其伤情鉴定重要依据的《出院记录》,被隐去了“腹腔积血”、“腹膜破裂”等重伤鉴定要素。为此,陈乔夫向万宁市公安局提出重新鉴定伤情的书面申请。尽管该局主要领导在该申请上作出了批示,但他时至今日没有得到相关说法。

  据悉,当地警方及省卫生厅也介入了此事的调查。据法律人士称,因公负伤辅警质疑警方作出的伤情鉴定结论,在我省尚属少见。记者 陈标志/文 李志良/图

  陈乔夫肚子上留下的伤疤

  陈乔夫曾获“万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年轻辅警出警时被捅伤腹部

  “警方作出的这个伤情鉴定结论,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前日上午,万宁市公安局飞豹大队队员陈乔夫拿着该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对海南特区报记者说,“这是造假,我的伤情绝对不是这个样子。”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24日万宁公安局出具了该《通知书》,鉴定陈乔夫的伤情属轻伤。

  记者眼前的瘦弱年轻人,是武警退伍兵,2011年被万宁市公安局聘为辅警。在去年9月份奉命处置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中,身为飞豹队员的陈乔夫,被打群架的一男子持刀捅伤腹部。

  据陈乔夫介绍,2013年9月23日凌晨1时许,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某KTV发生一起打群架事件,万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指令该局飞豹大队派警员前往处置。

  24岁的万宁市公安局飞豹大队队员陈乔夫,随大队长杨岛等7名队员,赶往打架斗殴现场进行处置。据陈乔夫称,他们赶到事发现场时,两方打架斗殴人员,从该娱乐场所的包厢打到了外面,而且参与打斗的人越来越多,场面极其混乱。陈乔夫告诉记者,当时他与中队长陈希浪挤进人群,将一名正在打人的年轻男子抱住。孰料,该男子恼羞成怒,抽出刀子朝陈乔夫左下腹部捅了一刀。“因为当时场面十分混乱,他捅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察觉到。”陈乔夫称,后来血流不止,他整个人站不稳了,瘫倒在地上。记者了解,与此同时,中队长陈希浪的腹部也受刀伤,但受伤不是太严重。

  之后,陈乔夫被送往万宁市人民医院抢救。“我见到我儿子的时候,他躺在担架上,全身是血。”陈乔夫母亲陈良霞称,其儿子后来进行全麻手术,“医生称我儿子的伤情很严重,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动手术必须家属签字。”

  伤情鉴定为轻伤,伤者对鉴定结论不服

  “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的工作太危险了,我们一直都很担心。”12月15日,陈乔夫父亲陈进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有时候他刚回到家,任务一来就又出去了,为抓犯罪分子,他身上留有了11处伤疤。”

  受伤的陈乔夫经医生全力抢救,终于捡回了一条命,并于去年10月22日前后出院。陈乔夫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陈乔夫住院期间,万宁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到医院看望他,叮嘱他好好养伤,并鼓励他等养好伤后随时归队。今年1月25日,陈乔夫被万宁市委、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记者在万宁市人民医院当时的《手术记录表》上见到,陈乔夫全麻后,医生对其进行了相关手术。陈乔夫当时的伤情记录为:左下腹部见一个刀刺伤口大小约1.0cm×0.5cm,伤口渗血,深达腹腔。手术经过记录为:探查左侧下腹伤口腹壁贯通,腹膜破裂口约1cm,给予缝合,腹腔积血30ml等。

  “我的伤情鉴定结论,法院日后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有重要参照意义。”陈乔夫告诉记者,在他出院后没多久,万宁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给他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称其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当时我们根本不懂什么是轻伤,后来一个医生告诉我,根据你儿子的伤情,肯定是重伤。”陈乔夫的父亲陈进云告诉记者,“我们后来去找万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人,要求看我儿子的伤情鉴定结论和参照依据,但他们不让我们看。所以,我们就怀疑这其中有问题。”

  “我去找万宁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该领导说可以看,但刑警大队负责人就是不肯给我们看。”陈进云称,后来没办法,他便去万宁市人民医院要到了儿子当时的《出院记录》等材料,“刑警大队负责人和法医都说,公安机关对我儿子的伤情鉴定,就是参考医院出具的这些相关病历。”

  “既然是依据医院出具的这些材料作出的伤情鉴定,我当然不服气。”陈进云告诉记者,“我就问办案人员,究竟是参照哪一条鉴定标准作出的轻伤结论?他们说是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伤者发现:《出院记录》被隐去伤情要点

  随后,陈乔夫及其家人拿着那份《出院记录》感觉不对劲,上面没有出院日期。更重要的是,这份《出院记录》竟然少了“腹壁贯通”、“腹膜破裂”,以及“腹腔积血”等重要表述。“公安机关怎么能凭这份无出院日期、隐去重要伤情的出院记录,草率地做出这样的伤情鉴定结论呢?”陈乔夫及其家人对此难以理解。

  “按理说,《手术记录表》早于《出院记录》,且最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手术过程及伤情情况,为何在《出院记录》里少了这些内容呢?”陈进云表示,“腹腔积血”等重要表述,是区分轻伤和重伤的重要标准,“警方根据那份《出院记录》,参照轻伤鉴定标准的‘躯干部位’是不准确的,也是错误的。”

  陈进云称,他查阅了大量法律资料,《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腹部损伤”第七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应评定为重伤。“我儿子的伤情,就是腹壁贯通、腹膜破裂、腹腔积血,且进行了全麻手术,完全符合重伤标准。”陈进云告诉记者,时至今日,他儿子因伤落下了后遗症:早上起来头晕,常常摔倒;下午定时或不定时地发冷,“你看看他现在瘦成啥样子了,当过兵的年轻人,现在也就100来斤重。”

  去年11月11日,陈乔夫就“轻伤”鉴定结论的质疑,以书面的形式向万宁市公安局提出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局长文海对此作出了批示,要求该局刑警大队组织法医重新鉴定。今年5月5日,陈乔夫的母亲陈良霞也以书面的形式,向万宁市公安局提出查阅和复印法医对其儿子伤情鉴定书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鉴定标准的申请,并对其儿子的伤情作出合理公平的鉴定。局长文海再次作出批示,点名让刑警大队大队长梁能进行妥善处理。

  “局领导都同意了,但刑警大队负责人没有给我查阅和复印相关伤情鉴定的具体内容,也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陈良霞告诉记者,“刑警大队一负责人对我们说,给你们15000元,不要再说这个事了。”

  陈乔夫也告诉记者,后来万宁警方也带他们到海口有关部门做鉴定,“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也没有给我一个伤情重新鉴定的书面答复。”

  “我们真的不是因为钱的事,我们不要钱,我们要一个客观公正和法律尊严。”陈进云称,尽管他与妻子都是下岗工人,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太好,但其没有提过钱的事,“是轻伤就轻伤,是重伤就重伤,要尊重客观事实,我们需要一个真相。这个事情对我儿子打击很大,他也是有人格尊严的。”

  警方回应

  “这事纠缠这么久,觉得没意思”

  前日,记者也就此采访了万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梁能。梁大队长向记者表示,对于陈乔夫的伤情鉴定,他们是依照相关程序办理的,不存在相关问题。

  “(陈乔夫的事)你不要说了,我来说,好不好?”一见面,梁大队长就打断记者的话,而后称,陈乔夫是该局的辅警,案件一定要办,要严惩犯罪嫌疑人,“第一次鉴定是轻伤,轻伤他不服,不服是正常的。(伤情鉴定结论)我们都要告知当事人,不管是干警还是辅警都无所谓,老百姓都要告知他,有什么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我们带他去海口,(省)公安厅(法医鉴定),时间我记不清楚了。”梁大队长表示,“我们搞业务的,一看差不多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然后根据我们提供的病历,根据我们原先的鉴定(结论),老法医、新法医都说,这是轻伤案件了,这件事情不知道跟他怎么解释了。”

  对于记者提出依照伤情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是否需要给当事人一个书面说明材料的问题,梁大队长再次打断记者的话,称“他(陈乔夫)不想再搞了(伤情重新鉴定)”。之后,梁大队长表示,如果当事人陈乔夫对之前的伤情鉴定结论不服,不一定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还可以在法院庭审时,在法庭上提出,“这个事纠缠这么久,我觉得没意思。”

  警方称介入调查,未透露调查结论

  记者再次提出陈乔夫的病历上“腹腔积血”等问题,梁大队长解释称,腹腔积血要达到一定量才能构成重伤,“他的血流量(腹腔积血)也不够构成重伤。”但陈进云并不认同梁大队长的说法,他称自己反复查看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等规定,“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就构成了重伤。

  对于陈乔夫及家属提出公安机关没有给他们查看具体伤情鉴定结论的问题,梁大队长没有做正面回应。对于陈乔夫及其家属质疑病历《出院记录》造假一事,梁大队长回应称,他们事后也介入调查了。但梁大队长没有告诉记者最后的调查结果,只是对记者称:“常委找我了,我得赶紧去一下。你明白了就可以走,不明白就等。”然后,梁大队长离开了办公室。

  万宁公安局法医陈海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是按照相关程序,参考医院提供的病历,对陈乔夫作出轻伤伤情鉴定结论。“是不是根据那份没有出院日期的《出院记录》?”记者问。陈海宏法医向记者表示,他正在外地出差,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是医院提供的相关病历材料。“后来是不是对他(陈乔夫)重新进行伤情鉴定,我不知道,我后来没有再管这个事了。”陈海宏法医称。

  那份没有出院日期、少了“腹腔积血”等重要表述的《出院记录》,至今是一个谜。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此事也引起了省卫生厅高度重视,要求万宁市卫生局介入调查该“无出院时间”、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出院记录》。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