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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6法院试点司法改革 院长担任审判长行使审判权

2014年12月18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12月18日电 (王艳龙)18日举行的云南省“推进依法治省,守护七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表示,作为全国第2批试点省份,云南已经选出6个法院试点司法改革,进一步打造公正司法。

  田成有称,云南将通过司法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规范院长、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让院长、庭长通过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的方式行使审判权,指导审判工作。全面推行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记录制度,解决内部去行政化问题,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

  田成有表示,改革中,云南将进行分类改革,成立遴选委员会,按照39%的比例选出最优秀的法官担任最繁重的审判任务;实施谁审判,谁负责制,让法官独立自主的对自己的案件承担责任、负责;加大对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让之有别于一般的公务员,能够公正的办好案子;推行人、财、物统管。云南已经把地方人、财、物状况摸清楚,下一步还会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云南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国第2批试点省份,根据省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确定昆明、普洱两个中院及其辖区西山、寻甸、思茅、景谷四个基层法院为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云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应的20余项配套制度。

  但田成有直言,改革可能会有很多压力和挑战,比如现在云南省法院系统中的法官比例是58%强,改革后,有一部分法官可能会选不上。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一些权力配套也有待完善。

  同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肖卓亦表示,作为第2批试点省份,云南将在明年开始试点改革,检方现在已经形成多个初稿,成形后,将与法院一道在昆明、普洱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云南即将进入新一轮司法改革时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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