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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一女老板拖欠工资携家眷跑路被抓获终判刑

2014年12月22日 1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12月22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冯筏)浙江省奉化一企业女老板方某拖欠员工们工资至少30万元,因资金短缺发不出工资,选择了携家眷跑路,最终方某被公安部门抓获。近日,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方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0元。

  2007年,方某在奉化市江口街道开办一家服装印花厂,该厂以原材料加工为主,每个月的收入并不稳定。据方某交代,厂里每个月的收入既要支付银行贷款,又要维持日常开销和支付员工们的工资。从2011年开始就陆陆续续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截止到2012年10月,方某所在工厂拖欠秦某,夏某,王某,李某等多名员工共计至少30万元的工资。

  2012年10月25日,无力还款的方某带着老公和儿子跑路。据方某交代,她知道自己跑路以后工人们肯定要闹的,她之前也想过把厂房卖掉,但是卖不掉,所以就选择一个自以为最省力的方式,一走了之,把烂摊子扔给政府来处理。

  2013年,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方某支付拖欠工人们的工资,可是此时的方某早已带着家人跑到东北牡丹江打工。2013年8月,方某见事件平息又回到宁波,在宁波中医院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当年12月27日,奉化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方某被抓获。

  近日,奉化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任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方某已经部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方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每年年末都是劳资纠纷的高发期,法官建议广大企业主,如果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尽量优先支付员工们的工资,先想办法结清拖欠员工的工资。对于部分在外出逃的企业主,法官也规劝他们要尽快回来,积极面对,及时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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