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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突出查办11个类型行贿犯罪

2014年12月23日 10:1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黑龙江省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从今年10月至2016年10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开展查办行贿犯罪专项工作。该省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集中力量,统一行动,突出重点,坚决查处一批行贿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保持惩治行贿犯罪高压态势,从源头上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据黑龙江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在查办行贿犯罪专项工作中,该省检察机关将紧紧抓住行贿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突出查办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材等,向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行贿等11个类型的行贿案件。在查办行贿犯罪专项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作用,进一步拓展收集行贿犯罪线索渠道;运用“系统办案”的方法,开展集约办案、规模办案,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功能,增强排除干扰阻力等整体办案能力;统筹查办行贿与受贿犯罪,既要防止只查受贿、不查行贿,也要防止查了行贿、查不实受贿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案件处理的监督,防止和杜绝放纵行贿犯罪现象。

  据悉,今年1月至10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行贿犯罪案件229人。(记者韩兵)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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