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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任低职吃高饷”,这样也算处分干部?

2014年12月23日 10:3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12月10日,媒体报道了海南省农垦南林医院院长汤绪山,疑因医院改制引起工作上的矛盾,殴打了医院党支部书记陈平。昨日,海南省国营新中农场党委宣布,免去汤绪山的海南省农垦南林医院院长职务,调往南林农场卫生防疫站当防疫医生(据12月19日人民网)。

  对犯错误的医院院长免职,调到防疫站当防疫医生,也算是进行了一定的处置。不过,这条新闻在告诉我们“调往南林农场卫生防疫站当防疫医生”的后面却多了一个括号,括号里面写着“保留正科级待遇”。

  笔者感到受到了愚弄:原来免职是假的,干部的级别不变、待遇不变。过去我们常说,担任一定级别的职务,不仅是享受相当的待遇,更是负有相当的责任。现在汤绪山不承担正科级干部的责任,却享受正科级干部的待遇,岂不是不用多干活照样享受好待遇?

  接下来的问题是,汤绪山怎样当“正科级医生”?我们不怀疑,汤绪山可能是从普通岗位提拔上去担任医院院长的,他有当防疫医生的技术水平,但在防疫站,站长估计只是个股级干部,如果汤绪山再与站长发生矛盾,究竟听谁的?

  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在于,对汤绪山的处分属于“假处分”。对照一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对党员干部的处分类型有“降级”和“撤销职务”,而“免职”却不是处分,而是调整岗位,因此,调到基层当医生不算处分。“工作岗位”降级,而待遇不降级,有何法规依据?算不算违规操作?

  对于干部处分,该降级的就得降级,不能一方面降低职务,一方面却保留待遇。对此,中央纪委已经作出了示范:原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科员,一下子降了七级;原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被开除党籍,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一下子降了四级。地方处分干部,那个“保留xx级待遇”的括号还是少用为好,因为这其实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吃空饷”———属于“少干活多吃饷”,或者“任低职吃高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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