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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息借款4亿元“投资” 涉嫌诈骗被批捕

2014年12月23日 14:1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枣庄籍男子戴某多次以投资项目、做承兑汇票、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20余人高息借款约4亿余元,多数资金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还“高利贷”利息及自己挥霍。近日,莒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戴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戴某此前经营食品、餐饮、商贸娱乐、蔬菜种殖等生意,名下有多家公司。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戴某向通过亲戚介绍认识的张某某借钱,称自己做铜的期货和承兑汇票需要融资。刚开始的时候,他都能够按时还本付息,到了2012年4月份,戴某购买山东金虹食品厂时,钱被套住,资金链出现问题。

  据悉,戴某以投资项目、做承兑汇票、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枣庄、济南、莒县等地的杨某、金某、张某某和裴某某等20余人借款约4亿余元,其中,自2012年9月左右至2014年3月,张某某以投资或借贷的名义先后借给戴某1.29亿元。借款月息在5%-15%之间。而实际上,2012年9月以后,戴某再做期货和承兑汇票,借钱还钱成了“拆东墙补西墙”。

  近日,莒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戴某批准逮捕莒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民间放贷引发的刑事犯罪自2013年以来呈现多发趋势,罪名多集中于诈骗、敲诈勒索等,其中诱骗犯罪占多数。

  莒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民间抵押贷款盛行,但是存在风险,建议广大市民在大额借贷时应提高警惕,在对方提供权属证明时应到有关部门进行权属核实。(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于守东 滕文雷)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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