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跨地区法院检察院 机构人员体现精简要求
参与互动(0)
今天(29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挂牌成立。据了解,新成立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的重要举措。
告区县政府 由四中院受理
北京市第四中院系依托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市检察院四分院则依托市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成立。
新成立的市四中院案件管辖范围包括:以本市区(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但目前各区(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以区(县)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仍由各区(县)人民法院办理;按照级别管辖标准,应由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险纠纷案件、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它特殊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通知》,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对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第一审裁判的上诉,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跨区贪腐大案 由四分检办
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有4个分院,除第四分院外,其他3个分院均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管辖范围,而新成立的第四分院将对部分检察案件在北京市范围内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
市检四分院管辖范围包括:市四中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跨地区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诉讼监督案件;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以及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跨地区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生在民航、公交、水运领域并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市检察院四分院仍管辖涉铁路运输案件,业务领导关系和诉讼体系保持不变。
机构及人员 体现精简要求
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吴在存担任,他曾任市高院副院长。
根据中央编办的批复,四中院核定政法编制140名,所需编制从全市法院系统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中调剂解决。全院设5个审判庭,1个执行局,1个综合行政办公室和2个司法辅助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编制和内设机构均明显少于其他三个中级人民法院,体现了精简机构的要求。
在遴选法官时,成立了由资深法官、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组织人事部门代表组成的法官遴选委员会,首批遴选法官18名。在首批法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88%,平均年龄39.6岁,从事审判工作时间平均在10年左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由张幸民担任,他曾任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检察院四分院的机构设置坚持精简原则,在内设机构设置上,设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业务机构,以及1个行政机构和2个司法辅助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检察院四分院编制110人,所需编制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现有的74人外,其余从北京市检察机关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不再新增编制。
据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资深检察官、法学专家、律师、组织人事部门代表等组成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已于本月完成了首批10名主任检察官的遴选工作。这些主任检察官作为办案组织的负责人,在检察长授权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办案权等相关职权,对做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
办公地点: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号。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办公场所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2号。(记者 张蕾)
>法治新闻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