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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昧金” 真相不能被遮蔽

2015年01月04日 09:4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12月31日安阳电视台播出《安阳初中生捡到3700元交警察后2200元蹊跷消失》的报道后,安阳市公安局纪委立即成立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安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责任人北关公安分局民警王某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对北关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诫勉谈话。

  这一事件,让人想起早已烂熟于心的那首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儿歌里唱出的是信任,但这可贵的信任,被民警王某重重地摔碎了一次。被王某“截留”的财物虽然只是2200元,数目不算大,但其性质是恶劣的,它对警察的公众形象造成严重玷污。

  因为兹事体大,调查就更要抵达真相。警察“昧金”一经曝光,安阳市公安局纪委几乎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并很快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可谓“神速”。但这样的“快刀斩乱麻”,还是显得过于粗糙和草率。如此速查速决,恐难消除公众疑虑:其一,这名警察昧下2200元被处理,安阳市公安局为何在通报处理结果时,隐其大名?是认为王某的行为还不够点名通报的“格”,还是为了保全其面子?

  其二,王某退还失主财物的行为,到底属于主动还是被动,有无拒绝的嫌疑?初中生捡到3700元交警察,是基于信任交给王某暂时保管,失主找上门来,应及时退还。但报道称,失主在要回钱包时,并不顺利,派出所说“没有这回事。”后来失主托了北关派出所的一个小队长,才要回了钱包,但此时发现少了2200元。

  王某在“补还”2200元时,已经是在收到学生捡拾钱包的第5天,这是否还算主动,存疑。依据报道所给出的事实碎片,似不能作出“主动退还”的判断。而调查组认定的却是王某“主动退还失主财物”。公众要怀疑:安阳市公安局纪委有没有认真调查?这起引发社会关注的事件,是不是应该让当地公安回避,由安阳市纪委主导调查?

  这起警察“昧金”事件,虽已处理,但是真相仍斑驳陆离,仍需查明。事实不清,所谓已经处理,不仅难以服众,还会使政府公信再受二次伤害。(印荣生)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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