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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35万 成都市文化宫原主任吴立福一审获刑11年

2015年01月05日 15:2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4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获悉,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以下简称“文化宫”)原主任吴立福因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5万元,已构成受贿罪。近日,吴立福被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检方指控称,2003年11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吴立福任成都市文化宫主任。2005年至2007年,成都市文化宫实施新建工程期间,吴立福兼任文化宫新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和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组长,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管、协调、项目进度款的签审等工作。此后,成都市总工会确定新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刘某某为工程项目经理。

  2006年9月21日,吴立福利用其负责施工现场项目进度款审签的职务之便,在新文化宫附近的贝森路口收受刘某某现金18万元;此外,2006年到2007年期间,吴立福先后收受刘某某现金共计7万元。

  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施工单位为尽快取得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送给吴立福现金3万元;2006年春节后,吴立福再次收受现金7万元。

  今年5月,成都市纪委对主任吴立福进行了立案调查,随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吴柳锋 实习生 漆元寒)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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