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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团伙利用人身攻击、拘禁等手段逼人搞传销获刑

2015年01月07日 09:2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将人骗来搞传销,怕对方逃跑就非法限制其自由。今日,记者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名传销人员分别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2013年6月28日下午,女孩任某接到朋友高某的电话。高某说,她在运城开了美容店,有分店,让她过来做店长。当年7月6日,任某来到运城。之后,任某被带到运城市的一个出租屋内。刚进屋,任某被数名男子推进房间,包也被抢走,之后还被人搜身。随后,一群人开始给任某讲课。讲完课,任某又被人推到了客厅。男子路某告诉任某:“你来到这里,是帮你朋友看这个行业怎么样,如果你看不清楚,死也要死在这。”之后,一群女人过来和任某闲聊。当天下午,任某被这伙人的领导叫去谈话。任某只知道,这名领导对她进行了威胁。当晚,害怕任某逃跑,有两名女子陪着她一起住。第二天中午,讲完课后,几人让任某从房间出来。任某不从,被人打了两个耳光。接下来的一天,任某甚至被人用热水烫了手。直到第7天时,任某害怕极了,终于答应加入他们。从朋友那里借了4000元,又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3000元,任某终于交上了钱。当年8月1日,他们又返给了任某1400元。

  被解救时,任某已经在出租屋被整整关了一个月。其间,有人一直看着她,连吃饭睡觉都要跟着她。和任某一样被骗来的,还有女子陈某。被解救时,陈某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半个月。

  因非法拘禁罪,路某等4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 (记者 郭卫艳)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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