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区检查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将全程录音录像
2015年01月07日 14:13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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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今年起,我省23个林区基层检察机关将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搜查、取证、扣押、抓捕、押解等过程中,也必须使用执法仪,严禁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今后,基层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必须报分院批准。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另外在搜查、取证、扣押、抓捕、押解时,应当全程使用执法仪。
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审批,统一保管,严禁挪用、截留。必须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禁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必须对自侦办案部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场所、同步录音录像、讯问是否规范,进行同步监督。(记者 史东旭)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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