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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首创涉外案件专家陪审员制度

2015年01月07日 2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1月7日电 (蔡敏婕 杨晓梅 马英)广州中院7日宣布,在涉外案件审判中,正式启用专家陪审和专家委员咨询制度,为法官的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智库”,提高司法裁判的准确性,此举在中国法院属于首创。

  当天开庭审理一宗涉及香港籍当事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一位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综合处的法院外部的专业人士,以专家陪审员的身份现身法庭。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称,近三年来,广州市法院涉外商事案件每年收案量都接近1000件,收案量逐年稳步递增。由于审判的案件涉及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往往具有疑难性、专业性特点,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专业,在审理过程中常常有做“门外汉、说外行话”的困惑。

  为应对涉外商事领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舒扬认为,专门设立首个子专家库涉外专业委员会,同时建立涉外专家陪审员制度,是解决目前面临专业知识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些专家来自政府机关、科研机构等法院外部机构,凭借其在各自领域丰富的专业知识,为法院查明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专业支持,减少对司法鉴定或专家证人的需求,降低诉讼成本。

  广州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姚义堂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涉外专家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专家以陪审员的双重身份参与审判活动,还可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防止‘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舒扬表示,下一步,广州中院还将扩大涉外专家陪审员规模,出台《涉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化建设规范相关工作良好运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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