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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公司21万货款拿去赌博 一送货员获刑四年

2015年01月08日 17:1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万宁男子王某原系海口某实业有限公司送货员。他利用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在三个月内截留公司货款216665元,其中大部分被他赌博输光。实在无力还款的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王某今年35岁。他2011年11月入职海口某实业有限公司,担任送货员,负责为公司向万宁地区送货并收取货款上交公司。2013年6月至9月期间,王某利用其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在经手公司货款的过程中,先后截留公司货款共计222665元,用于赌博及日常花销。2013年9月,王某主动向公司承认截留货款的事实并离职。王某于2013年10月、11月先后向公司还款6000元后,因无力还款,于2014年4月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计,王某共侵占公司216665元。

  海口秀英区法院认为,王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公司货款的职务便利,将公司216665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宋研 记者 李美香)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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