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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快递两箱五粮液 寄回家后变成假酒空瓶

2015年01月09日 10:16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11月初,石家庄市民彭先生在成都西部博览会上买了两箱五粮液酒,在包裹上做好记号,当场找快递准备寄回石家庄。孰知包裹寄回家后却大变样,记号错位了,里面的酒成了假酒,还有空瓶。彭先生向快递公司求赔偿,两个月过去了,至今未解决。

  快递单怎么会连丢两次?

  1月7日,市民彭先生介绍,去年11月3日,他去成都参加女儿的婚礼,碰巧赶上正在举办西部博览会,就趁便宜买了两箱五粮液酒,总计12瓶。博览会现场设有快递专柜,彭先生就准备寄回石家庄,等女儿回门时宴请亲戚朋友用。

  “在展会现场,我和五粮液销售人员,一起和中通速递的快递员检查了酒。因为寄这么贵重的东西怕出问题,我就在包裹上专门做了记号。”彭先生说,“当时,我还对快递员说,等我什么时候买了回石家庄的机票,你们再给我寄。11月5日,我买好了机票,给这个快递员打电话说,你们给我寄吧,但这个快递员辞职了,让我往公司打。而中通速递成都分公司说,快递单号给丢了,酒还在,需要再填一个快递单。”彭先生只得重新填了一张快递单,同时又给了快递员另外一件物品。

  彭先生回到石家庄之后,他第二次寄出的物品到了,但是早先寄的五粮液酒迟迟未到。“我给中通速递成都方面打电话,问怎么回事?对方说快递单又丢了,酒还在,得再补写一张。我就想怎么又给弄丢了。”彭先生说,“他们让我留下了电话地址,又给了我一个快递号,并且多次强调,酒保丢不保损。”

  怀疑自己的快递被调了包

  过了几天,酒终于寄到了家中,可是在看到箱子的一刹那,彭先生大吃一惊:“箱子也烂了,流出了酒。里面的酒有半瓶的、有空瓶的,但是瓶子的瓶盖和塑封都没有开。我之前做的记号也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一看包装就被拆开过。”

  彭先生在最外层的包装箱上,清楚地看到了头两次的快递单,这说明快递单并没有丢失。最后寄到家的快递单号是第二次填写的并不是第三次。写了三张快递单,快递员辞职不干,中通工作人员一直强调酒保丢不保损,这一系列问题让彭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这个五粮液酒一看就是假酒,我怀疑我买的真酒被人调包了。我当即表示,拒绝收这次快递。现在那些酒还在中通速递石家庄分公司放着呢。我想让他们给我一个说法。”

  于是,彭先生再次联系中通速递成都方面,对方一直以种种借口拖延。从寄出五粮液酒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至今此事还没解决。

  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记者在网上查询了彭先生的快递物流信息,快递最后的更新停留在了2014年11月11日:“快递正在派件中。”

  1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中通速递成都公司相关负责人刘经理,他说:“现在的博览会、展会非常混乱,不能说彭先生买到的五粮液就一定是真的。我查看了相关反馈信息,彭先生在包裹上所做的记号,我们也没有动,只是对包装进行了加固。按规定,没有保价的物品,保丢不保损。那些只剩下半瓶或空瓶的五粮液酒,属于损坏,我们也可以不用赔偿。但鉴于彭先生的情况有些特殊,我们专门为彭先生的事向总部提出了申请,经总部同意,我们准备赔偿彭先生购买两箱五粮液酒实际花费的资金和快递费。在整个快递行业中,这样对待客户,已经很不错了。”

  对此,彭先生说:“我在包装上做了记号,清清楚楚地看到,包装被人动过了。如果包装没有动,我买到了假酒,我会自认倒霉。中通工作人员动过了包装,他们就应该负全部责任。”结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律师:快递公司应该赔偿消费者

  姜中律师事务所王方红律师介绍,这类事件在快递业中已多次发生,并屡见报端。但每遇此事,快递公司针对赔偿标准问题就高举《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是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公益性的邮政企业,并不适用于营利性的快递企业。邮政企业负有一定的国家公共服务职能,享有特殊的法律待遇,而快递企业作为一般的市场主体并不能援引此条来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再说,客户选择快递公司邮寄物品时即使选择了保价,也仅是多了一道保险,遇寄物有受损,就多了一个赔付主体而已,快递公司不能据此作为客户未选择保价而拒绝因寄物受损需按价赔偿的理由。

  王方红律师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快递邮寄物品时尽量先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赔偿方式,在收件时一定要当场验货,以免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要提醒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才是商道,不能错误理解适用法律,否则受伤的最终是自己。 □记者 孟醒石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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