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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掉又租回来 因缺钱用男子将房子再卖一次

2015年01月09日 10:37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卖掉的房子,还能再卖?渝中区的刘先生就伪造了各种证件,玩起了一房两卖的把戏。

  家住渝中区的刘明(化名)今年40多岁,因早年欠了不少债务,又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因此生活很拮据。2012年,他不得已将位于七星岗领事巷的一套老房屋转卖给生意人杨先生。卖房后没地方住,刘明找到杨先生。双方谈好一个月1000元,杨先生将房子租给刘明。这样,刘明仍住在这个房屋里,一住就是2年多。

  去年12月底,刘明与楼下一邻居李先生闲聊时,表露自己实在缺钱,不知道怎么办。“你不是还有房子吗?把房子卖了!”李先生并不知道刘明已卖房,好心提醒他。这时,刘明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邻居都知道他住在这里,但不知道他卖了房。于是,他灵机一动,顺口说道:“是啊,那你帮我问问有人买不?”

  回到家,刘明思前想后,很快找到一个制作小广告的人,制作了假房产证和购房合同。

  几天后,李先生就找到刘明,称一个朋友黄先生急需购买附近的房屋。在李先生的引荐下,黄先生来到刘明家看了房,双方也谈好价格47万元。黄先生心动不已,当场就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约定次日一同去房管所过户。刘明见黄先生如此爽快,也将伪造的房产证抵押给了对方。

  可第二天一早,黄先生联系刘明时,却发现对方手机无法接通,焦急不已的他来到领事巷附近打听才得知,早在2012年刘明就将房屋出售了。黄先生立即到渝中区七星岗派出所报案。

  经过多方走访查实,警方确定刘明为伪造证件实施诈骗。元旦期间,民警将涉嫌诈骗的刘明抓获,骗得的5万元赃款被追回,并全部归还给黄先生。

  目前,刘明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谭遥)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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