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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司负责人掏10万帮贪官甩情妇 因行贿罪获刑

2015年01月09日 11:3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林某,先后七次向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负责协助或分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放映和进口管理的公职人员朱武(已判刑)贿送16.6万元。林某的公司因此获得广东省优秀出口企业奖,国家和省的专项扶持奖金一共38万元。林某还替朱武出面,与其情妇谈判,出资10万元买回其当初送的轿车。林某日前因犯行贿罪,获刑三年,缓刑四年。

  审理查明,广州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林某,为多家音像公司办理经营许可证,谋取不正当利益,从2005年至2010年,向广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负责协助或分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公职人员朱武(已判刑)贿送钱财,先后七次贿送16.6万元。

  2008年,广东省文化厅组织评选省国产音像制品“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朱武利用担任组织者和评委的职权便利,帮助林某的公司获得2007年度“优秀出口企业奖”一等奖和文化部的二等奖,林某因此获得国家和省的奖金一共38万元。事后林某为表感谢在其办公室将3万元送给朱武。

  另外,2007年,朱武和情人陈某分手,朱武想把当初买给陈某的轿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希望林某替他和陈某谈。他便以抵消陈某欠其10万元货款的方式,代朱武支付10万元购车款给陈某,该车登记在朱武名下。事后,朱武并没有把10万元还给他。 (记者魏丽娜)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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