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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入室盗窃被抓获 称为试一下“能力”

2015年01月09日 13:1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日照打工的男子张某某酒后入室盗窃现金、首饰等,不想仅仅四小时东港刑侦就将他锁定,并最终成功破案。

  2014年11月23日18时许,家住东港区一小区的程先生夫妇下班回家,发现冰箱门开着,卧室内也乱七八糟,程先生觉得不对劲,边检查边报了警,泰安路派出所民警接警迅速到达现场,随后东港刑侦大队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经程先生初步核对,他共丢了一部苹果平板电脑、定情信物手表、金首饰10余件还有现金15000余元,此外,冰箱内的饮料也少了两瓶。

  经民警详细勘验,确定窃贼是从主卧室窗户进入行窃,又从该卧室的窗户逃走的。

  刑侦技术人员在案发现场提取了窃贼的大量相关信息,并开展了摸排走访,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案发当日16时许,有一名醉酒男子在案发现场附近走动,形迹可疑。根据安保人员描述的外貌特征,民警于当日22时许,终于核查比对出了该盗贼的详细信息。

  张某某,男,23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2011年3月份来日照打工。后因琐事在某商店与店主发生争执,并将店主挠伤,后经亲戚劝解,张某某主动赔偿店主损失,达成和解谅解协议。

  派出所民警制作了张某某的信息,并录入全国违法人员信息库。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公安民警发现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刑侦大队将张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后,呼市社区民警到张某某老家侦查。

  张某某的家人才如梦方醒,及时通知了其在日照的表姐陈某,深明大义且在日照做生意的陈某夫妇,于12月9日断然带张某某到日照市东港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张某某对他11月23日做的案子供认不讳,并直言,他就是酒后想试一下自己的“能力”,见程先生家的窗户开着,就入室盗窃了。

  “他说还想借此来考验一下我们民警的破案能力,而且在想作案现场留下‘张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条,但没找到笔才放弃了。”今天下午,办案民警说。(记者 徐艳 通讯员 陈允伟 王青)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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