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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内百万现金“离奇遭窃” 原是租客报假警

2015年01月09日 14: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福州1月9日电 (王榕春林玲)报案人声称在自己居住的出租屋房门被撬,室内131万元人民币现金遭窃,警方调查却发现报案人提供情况存诸多疑点。福建省福州警方9日通报了该起为泄私愤而报假警案件。

  通报称,1月6日12时许,福建省福清市一名中年妇女吴某到当地渔溪派出所报警,称其租住在福清市渔溪镇锦绣豪园某室的房门被撬,室内131万元现金被盗。

  因涉案金额巨大,渔溪派出所立即会同刑侦大队联合展开调查。

  到现场后,民警发现吴某的房门确实有被撬动过的痕迹,但经现场细致勘查,屋内物品却没有任何被翻动的痕迹。民警觉得十分蹊跷,又将吴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吴某声称,其被盗现金系前不久刚从某银行提取的。然而,当民警要求吴某就大额现金的预约、提取情况作详细说明时,吴某却又改口称现金系从朋友处借的。综合现场勘查及吴某陈述情况,民警初步认定为虚假案件。

  为慎重起见,民警又将与吴某同住一室的其儿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耐心劝导吴某,要求其如实交代情况。自知将事情闹大的吴某,最终道出“案情”真相。

  原来,吴某租住在福清市渔溪镇锦绣豪园某室,近期与房东有纠纷。当日上午9时许,该房东带人到吴某租住房外面敲门,吴某不愿开门,房东就让其亲戚撬门锁,后因吴某扬言报警,房东才作罢离开。吴某越想越不甘心,便“自编自导”了一出131万元“被盗”的闹剧以此来“报复”女房东。

  经审查,吴某承认了其捏造事实、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目前,吴某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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