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数年户口无处可迁 险赔2万违约金
2015年01月09日 15:58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民李娟和丈夫离婚多年。当年离婚时,他们的住房归李娟前夫所有。不过,李娟离婚后并没有买房,一直都是租房居住。她前夫倒也通情达理,当时并没有让李娟将户口从自己的房子里迁走。这些年来,两人相安无事,李娟也从没为自己的户口担心过。
去年中旬,前夫突然找到李娟,叫她尽快将房子里的户口迁走,因为他要把房子卖掉了。李娟虽然嘴上答应着,但一忙起来就忘了。到了12月初,她想起此事时,咨询了一圈发现,自己因为没有产权房,户口无处可迁。
到了12月中旬,前夫给李娟下了最后通牒,房子已经卖掉了,买家只等房子里的户口全部迁走就付尾款,否则李娟的前夫要承担违约责任。前夫表示,如果到今年1月15日李娟户口还不迁走,那么两万元的违约金就得李娟来付了。
眼看距离最后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着急的李娟拨打了“12345”政府热线求助。很快,这一求助信息传递到了后宰门派出所。民警找到李娟,问明情况后告诉她,她的情况完全符合社区托管的政策。原来,针对有的南京户籍居民,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产权房产,户口无处可落的情况,南京警方推出了社区托管户政策。这是一个集体户口,一般以社区居委会的地址作为落户地址。
由于李娟的情况比较紧急,民警陪着李娟加班加点地准备好了申请托管户所需要的材料。终于,在元旦过后,李娟的托管户口就办好了,她前夫的房产顺利交易,避免了损失。(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 杨维斌 记者 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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