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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离婚后发现老公偷买房专供小三 告上法庭

2015年01月09日 16:43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参与互动(0)

  慈溪法院

  离婚前,老公不仅与其他女人有染,还偷偷买了房子,专供小三居住。她一纸诉状,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离婚后才知道一个秘密

  40多岁的郭女士,与陈先生结婚近20年,婚后一起做生意,收入颇丰。两人育有一双儿女,日子吃穿不愁、孩子乖巧懂事,一家人生活蛮幸福。

  生意越做越大,夫妻俩的关系,却开始变得微妙起来——沟通越来越少,争吵越来越多。

  几年前,陆续有朋友提醒郭女士,你家老公在外面养小姑娘。但郭女士一直坚信,丈夫是个忠贞不贰的男人。

  结果有一天,陈先生突然提出离婚!倍感意外的她,试图说服丈夫,毕竟孩子的成长需要父亲,但丈夫不为所动,坚持和她分居多年。

  2014年5月,两人办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孩子由郭女士抚养,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婚后各自名下债权、债务,均由双方各自享有与偿还,与对方无涉。

  前不久,一些闲言碎语吹来:你家老公私藏一套房子。郭女士将信将疑,一番调查——传言竟然是真的!一怒之下,她把前夫告了。

  “我没想到那些年他不止与一两个女人有染。2012年,他瞒着我,买了房子供别的女人居住。”郭女士认为,婚姻存续期间,前夫陈先生偷偷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依法分割。

  庭上,陈先生承认,离婚前的确瞒着前妻买了一套房子。

  经评估认定,该套未分割房产市值50万元。

  昨日,慈溪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陈先生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各半分割,从实际情况考虑,陈先生作价补偿郭女士25万元。(都市快报 记者程潇龙通讯员王颖丁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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