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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欠条借钱不还 保全手机短信可做证据使用

2015年01月12日 15:15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

  对方借钱不还,可以拿短信当证明吗?短信存在修改和再次编辑的可能,对此,法院会相信吗?如何才能让自己的证据更有效?记者近日来到成都公证处,对一起手机短信静态证据和动态证据保全公证进行了详细采访。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相关法律规定,手机短信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簿公堂的,因此及时保全自己的手机短信非常重要。

  如何保全才能有效呢?这可以求助于当地辖区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但公证机构并不会受理所有的手机短信证据保全。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就要特别注意了。

  案例

  借款没写欠条

  催款多次不还

  去年9月,赵龙(化名)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便向好友李杨(化名)借款5万元,并表示两个月之后还给李杨。因为彼此之间为好友关系,李杨便没有要求立字据。随后,李杨向赵龙的个人账户汇了5万元款。

  这笔借款的两个月期限一到,李杨便向赵龙催要借款,赵龙三番五次推脱,让李杨感到非常为难。无奈之下,李杨只好向律师求助。因为赵龙向李杨借款一事,没有留下任何凭证,首先要让赵龙承认借款确实存在。在律师的建议下,李杨来到成都公证处,预作电话录音公证。但是当李杨当着公证员的面打电话给赵龙时,因为赵龙正在工地上施工,电话录音根本听不清楚,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李杨顿感手足无措,便向公证员询问是否可以做手机短信保全公证。即李杨曾发送短信给赵龙,以赵龙的回复为证。公证员告诉李杨,与手机短信有关的证据保全,统称“手机短信保全”公证。李杨刚才提出的方式,叫做“静态的手机短信保全”。但是随着现代社会技术的进步,已储存的手机短信存在再次编辑、修改的可能,因此,“静态的手机短信保全”效力相对较低,公证员只能证明手机内(或者SIM卡内)存在的短信和相关信息,如果李杨要证明赵龙向自己借款的事实,还需要辅助其他证据提高证明力。但很明显,李杨并没有其他的证据了。

  公证

  手机短信保全

  凭有力证据胜诉

  这时,公证员告诉李杨,还有“动态的手机短信保全”。在开始之前,公证员需要对李杨所持的手机内SIM卡号码以及其个人的身份情况进行审核。并且,公证员要全程监督李杨现场与赵龙发送、接收短信的行为和内容,还要借助摄像工具增加证明效力。

  在审核了李杨的手机情况后,公证员开始了手机短信证据保全工作。

  “赵龙,上次借给了你的6万块钱,我最近着急用钱,能不能想想办法,先还给我呢?”

  “什么6万块钱啊,你记错了吧,明明是5万啊。”

  “对对,是5万,你什么时候能还给我啊,最近资金紧张。”

  “再宽限几天吧,等我工程完工,就立马还你。”

  去年11月底,李杨了解到赵龙的工程已经完工,便再次进行催款,赵龙仍然不偿还。于是,李杨便向法院起诉,凭借一组有力的证据,最终胜诉。事后,李杨专程来到成都公证处对公证员表示感谢:“以前听说过手机短信也可以当做证据,但是没想到中间还有这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次能够追回来这些钱,全靠将手机短信做了保全公证!”

  成都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不仅仅是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保全,包括QQ、MSN、微信等,也可以对其动态的聊天过程和静态的聊天记录进行保全。

  提醒

  网络证据多变

  及时保全是关键

  无独有偶的是,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开始大量发生在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中。如著作权、商标权侵权、名誉权侵权、电子合同、网络购物违约、电子邮件侵权等。

  “在网页保全中,及时性至关重要,稍一迟缓,侵权的网页就可能被删除。为此,能否及时、有效地保全网络证据,往往成为网络纠纷争讼的决定性因素。”公证员提醒。

  去年,从事多年家具生产和销售的成都市某公司,发现近期销量持续下滑,并且还有批量退单的情况出现。后来,该公司员工无意间发现在许多网站的显要位置,有数篇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质量攻击的“网帖”,称该公司的产品“商铺系盗用,产品甲醛、重金属超标”,这与该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知名商标和质量标兵的事实严重不符。

  于是,该公司的负责人在法律顾问的建议下,来到成都公证处,提出办理网页保全公证。该公司将几篇“网帖”的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同时将该公司获得荣誉的公示情况进行了保全。成都公证处在仔细地核实了相关情况后,出具了公证书。

  拿到经过公证的证据后,该公司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恶意诽谤者停止了侵权行为,消除了影响,并进行公开道歉,赔偿了相应的损失。

  成都公证处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证据是实现诉求的基础,而经过公证的证据,作为法律的具有更高效力的证据,极有可能成为诉讼的突破口。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基本特征,决定了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唯有通过合法程序和手段取得的与案件有关联性的客观证据才能够无可辩驳地证明案件事实。网络时代的信息瞬息万变,造假的可能大大地增加,这让对证据公证的难度大大增加,但也增加了经过公证的网络信息的可信度,节省了诉讼的时间。

  记者 晨迪 实习记者 王虹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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