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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涉少年案增长94.2% 性侵幼女犯罪多发

2015年01月13日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1月13日电 (记者 申冉)“2014年市法院少年家事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71件,同比增长94.2%。”今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南京中院)向社会通报了该市去年涉及少年儿童案件的审理情况。少年儿童被卷入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的情况增长幅度接近百分之百,尤其是性侵未成年犯罪的多发,让人们对“祖国的花朵”受伤害的危险感到担忧。

  据当天南京中院给出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该市法院少年家事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71件,同比增长94.2%。其中受理民事案件583件(涉少民事案件131件,家事案件452件);涉少刑事案件20件(一审案件5件,二审案件15件);涉少行政案件1件;涉少减刑假释案件167件。2014年市法院少年家事庭审结案件736件。

  据该院少年庭庭长周侃介绍:在涉少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以侵犯财物类为主,并未出现重大恶性案件;同时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也普遍偏低,大多数为初中文化,多为社会闲散人员。

  对于这些未成年犯的判处,南京中院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1%。对未成年人犯罪,应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重在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不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犯判处非监禁刑,通过社区矫正开展帮教,有利于这部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尽快重返社会。

  相反的,未成年人成为受害者的则出现了一批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让人比较担忧。其中包括今年南京中院审理的两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以严重暴力手段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蔡士林故意伤害罪一案为被告人因与受害人母亲的恋爱纠葛,通过泼硫酸的方式伤害被害人,造成年仅十周岁的被害儿童面部多处重伤、二级伤残的严重后果。蔡士林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东故意伤害罪一案为被告人郑东因教育女儿方式不当,采用严重暴力方式持续殴打未成年女儿,造成女儿死亡的严重后果。郑东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这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该院则基本遵循依法严惩的原则。

  除此之外,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2014年南京市共审结案件35起,其中强奸罪23起,猥亵儿童罪12起。应引起注意的是,23起强奸罪案件中,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幼女的有11起,占强奸罪总数的47.8%。在2014年南京市法院审结的二审刑事案件中,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占二审刑事案件总数的53.3%。

  最让人感到难过的是,南京中院今年还一审审理了三起杀害婴儿的犯罪案件,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均为年轻女性,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基本的性保护意识及生育等常识,未婚产子,出于恐惧心理,担心被他人发现,以高空抛掷、纸巾塞其口鼻等方式杀害初生婴儿。其中一名被告人尚未成年。

  对于频繁发生的少年儿童受伤害案件,南京中院宣传处处长赵兴武介绍,该院创立了获得最高院肯定的家事审判十项工作机制,通过家庭暴力预防惩治制度、未成年人利益表达制度(包括诉讼监护人制度和家庭关护员制度)、向弱者倾斜的举证分配制度等,尽最大可能保护处于弱势群体的妇女儿童。

  而在2013发生的、震惊海内外的南京乐燕饿死女童案,据周侃介绍,“在该案审理结束之后,南京中院就一直积极推动和参与未成年人监护权制度完善的立法工作。我们会同团委、民政等部门调研、论证未成年人监护权具体制度框架,在我们的推动下,《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现已纳入了南京市立法库。这个条例的立法程序很快就会有结果,届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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