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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引发气体中毒 致2死1伤

2015年01月13日 16:53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

  记者12日从哈市安监部门了解到,黑龙江天隆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9·4”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组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去年9月4日15时50分,位于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的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教学楼地下室中水处理间发生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教学楼建设项目,由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其中水电工程中水箱制作由黑龙江天隆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天隆源环保公司实际负责人翟强没有履行合同,而是截留了8千元合同价款后,将余下2万元交给自然人王高铎,让其负责完成水箱现场组装任务。王高铎找到技工李立军,由李立军联系到工人刘明和张成,其3人于2014年8月31日开始水箱组装作业。9月4日9时许,张成感到身体不适,并出现呕吐状况,向李立军提出不能继续作业。李立军主张抓紧时间,克服一下,并亲自进入水箱内继续作业。15时40分,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暖工陈立国来到地下室中水处理间,发现作业现场情况异常,立即拨打“119”和“120”请求救援。5分钟后,呼兰消防大队和医护人员相继赶到现场,经过紧急施救,确认李立军和刘明已经死亡。张成被送至哈尔滨医大一院救治,现已脱离危险,正在康复中。

  事故调查组经分析认定,这是由于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内直接接触油漆挥发出的有毒气体(主要成分二甲苯),造成的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黑龙江天隆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此起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建议予以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责任人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李立军,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建议公安机关对翟强立案侦查,如触犯刑律,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调查组还对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高铎、张立生、葛福玖、孙维平等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出认定及处理建议。(记者 刘畅)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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