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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主任联手索贿分赃 副主任终审获刑8年

2015年01月14日 17:06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

  洋浦渔政渔监原副主任吴某,同自己的上级主任吴某教沆瀣一气,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非法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两人不惜直接开口索贿,共同受贿后进行分赃,最终自尝恶果。近日,海南二中院针对吴某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吴某有期徒刑八年。

  据介绍,从2006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国家渔业用油补贴政策,洋浦相关补贴的发放由洋浦渔政渔监具体负责。时任洋浦渔政渔监副主任的吴某,与自己的上级主任吴某教(另案处理)通谋,欲利用为洋浦琼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某公司)审批渔业用油补贴之机获取经济利益。

  吴某、吴某教串通好了以后,便要求琼某公司监事盘某某,将该公司领取的国家渔业用油补贴款中的5%送给他们。吴某等二人为了获得这笔非法利益,承诺补贴发放审核时琼某公司的渔船可以不必返回洋浦接受检查。面对如此便利,盘某某表示同意。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底,琼某公司取得补贴款项后,盘某某在洋浦先后两次送给吴某、吴某教共计36.5万元。

  针对此案,一审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同案犯向他人索取36.5万元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惩处。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吴某不服并提出上诉,请求二审减轻处罚,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或者判处暂予监外执行。

  海南二中院认为,吴某与他人共同受贿36.5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未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确属不当,应予纠正。吴某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赃,可以予以从轻处罚。遂改判吴某有期徒刑八年。记者 刘江浩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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