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利用社区献血指标 北京“血头”组织卖血抽成受审

2015年01月15日 12:2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2015年1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组织非法卖血案。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被告人刘根深(左一)被告人于洋(左二)在法庭上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街道有无偿献血的指标,但苦于找不到献血者,这给了“血头”机会,他们从社会上组织想挣钱的人去“义务献血”,并领取补助私分。今天上午,“血头”于洋、刘根深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500元的献血补助,最后被这些“血头”层层盘剥,献血者只拿到2、3百元。

  上午,被告人于洋、刘根深分别被带进法庭,他们案发前均是来京无业人员。公诉机关指控,刘根深于2014年6月20日,在海淀区红十字血液中心,非法组织两男子刘某、田某进行献血活动;于洋于2014年7月9日,在朝阳区西坝河柳芳北里社区,通过刘根深非法组织刘某、田某进行献血活动,且通过霍某、柴某(另案处理)等人,非法组织贾某、林某等16人进行献血活动。于洋、刘根深被当场控制。

  公诉机关认为两人违反国家献血规定,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组织卖血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500补助到献血者手中仅2、3百

  于洋说,他2007年初中毕业后来京打工,2013年3月在中日友好医院干保安,离社区居委会比较近,就听说社区组织献血,给每个人发补助,他就去问了,对方说明年还有,你明年再来献吧。因为他以前也在北京献过血,每次都有营养补助费,所以组织献血他觉得有利可图。

  2014年6月他失业,7月得知柳芳北里社区准备组织义务献血的活动。于洋记得,头一年的补助费是400元,他就去柳北社区跟“社区管事儿”的说,他手上有想献血的人,让把补助的钱给他,但对方说鲜血的人要本人持献血证、签字才能把钱领走,需要16、7个人,于洋答应了就留了电话。回去后于洋就开始通过自己、朋友找献血的人。并和朋友商量如果社区把补助款都给了献血者,他们怎么把钱给拿回来以及拿到钱后如何分账。

  同年7月初,无业的他到北京电影制片厂门口找群众演员的兼职,见到两个女孩就聊了起来,谈话中他说义务献血能给补助费,女孩们也想挣钱,就互相留了电话。2014年7月9日,他就叫两个女孩到柳芳北里社区鲜血。同一天,刘根深也通过网上小广告主动找到他,并带了十几个人献血。

  根据计划,这次组织义务献血的补助费是每名献血者500元,献血后,于洋从社区把鲜血的补助费领出来,大家一起分。其中,于洋拿50,剩下的谁带的鲜血的人谁拿钱,最后到真正的献血者手里只有2、3百元。

  其时,警方已提前得到线报称有人组织非法卖血,因此布控在社区附近,这些人还没献完血就被警方控制。

  公司机关建议对于洋判处10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对刘根深判处6至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辩护人认为献血血液中并未发生不合格的情况,未造成社会严重危害性,被告人家庭无经济来源,急需其回去照顾,希望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

  该案未当庭宣判。

  追访:社区称对方慕名“自愿献血”

  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办事处柳芳北里社区文教主任赵某也知道此次为什么“闹”到了派出所。他说,2014年7月初,他接手西坝河柳北社区文教委主任。接手前,朝阳区下达了每个社区出无偿献血的人15名,备用7人,共22人的献血任务。他的上一任柳北社区文教主任王某跟他交接工作时,跟他说,如果社区没有这么多人的话,就让他联系一个名叫于洋的男子,并给了于洋的手机号。

  前主任王某证实把于洋电话给了赵,他称,其2014年7月前在柳北社区工作时主要负责社区体育器材检查维护,传染病防治宣传、红十字会献血以及捐款等事宜。同年6月时,他接到于洋电话,说是中日友好医院的保安,医院有愿意献血的人,称这些人都是医院的护工和保安,以前经常参加这种自愿献血活动。听罢,王主任就告诉他如有消息就给他打电话。交接工作的时候他就告诉赵主任,如果社区献血人数不够就给于洋打电话。

  后来赵主任和于洋联系,让于洋带16人过来鲜血,合格之后,给每名鲜血合格的人员500元的慰问金及一把血站提供的雨伞。这慰问金来自社区的文教资金。“他让我直接把慰问金给他,他把慰问金的钱已经垫付了,我同意了。”赵主任说,7月9日当天,他接到于洋电话,称带的人到了,赵主任就对带来的人进行了身份登记,并给每个人发了一份献血登记表,让他们鲜血。献血后,赵给每人发了份早点,就在一边等着其他人继续献血时,警察来了。

  但是事实上,这些“献血者”并非什么护工、保安,他们都是通过墙上贴的、网上挂的小广告找到的于洋、刘根深,有的是没有工作实在没钱花了,有的想多挣点钱。卖血的王女士说,同年7月8日晚上,他男朋友在马驹桥商业街墙上看到广告,称献400cc给500元钱,当天结算,就联系去了,到了还没献血就被抓了。另一名“卖血者”则说,带他们去卖血的人特意交代“到了地,一定不要提钱的事,因为里边有很多无偿献血的”。当天献完血的贾某则领到了200元,但刚拿到手就遇见了警察。(记者刘洋)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