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团伙为争抢土石方致大规模械斗 32人被起诉

2015年01月23日 09: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陈某今年33岁,是高淳一家市政工程公司的董事长。不过他白手起家,靠的不是勤奋和努力以及出众的商业头脑,而是一个字:打!曾经因两次故意伤害罪和一次非法拘禁罪被多次判处有期徒刑的陈某,2010年出狱后,纠集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在当地逐渐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去年6月,他的团伙和高淳另外一个以刘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因为争夺土石方,在淳溪镇发生大规模械斗。

  刘某黑社会团伙为组织成员集中提供食宿,发放一定的生活费用。为统一标识,该组织成员均在眉心点痣。刘某一伙通过和他人合伙做工程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因为刘某也要做工程,就和陈某形成竞争关系,陈某认为刘某抢了自己的饭碗,就要找刘某算账。

  2013年6月28日下午,因高淳区淳溪镇某工地工程利益纠纷,刘某派人到陈某的公司进行谈判。其间,因言语不合,遭到陈某一方人员的持械驾车追打。由此,双方矛盾激化。陈某和刘某双方还约定日期“开杀”。2013年11月20日这天,陈某一方纠集数十人,购买了头套、手套,准备长矛、砍刀、钢管等工具,分乘6辆车在大市场附近会合,但最后刘某一方的人员并没有出现。在寻找未果后,陈某将刘某公司的窗玻璃、监控摄像头砸掉,并将公司门口的一辆锐志车和越野车砸坏。高淳警方出警,先后将两拨人全部抓获,

  两团伙面对警方抓捕,竟然拒捕,捅伤3名民警,一名民警甚至因流血过多休克。高淳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及时抽调多名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最终认定陈某和刘某两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对这两帮团伙中的3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高淳检方近年来受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通讯员 丁晓头 记者 贾晓宁)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