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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冒充和尚给人算命 俩月行骗万余元获刑

2015年01月23日 14:0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冒充和尚行骗,短短两个月时间,一团伙就作案近20起,骗得他人财物13600元。李沧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团伙成员孙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以下不等刑期。

  2014年6月底,李沧警方相继接到多名市民报案,称有一伙“和尚”和“尼姑”在李村大集河底市场、古镇街附近募集“善款”,或借给人算命、开光之名兜售物品,涉嫌诈骗。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出击,果然在李村大集河底市场碰到了以孙某为首的正在给人算命的三名“和尚”。

  经讯问,孙某等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对冒充和尚行骗一事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他们还有多名同伙住在附近某旅馆内。根据这几名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将另外几名可疑人员控制。

  法院经审理查明,这些人都是来自东北、安徽等多地的农民,他们用廉价买来的僧服把自己装扮成和尚或尼姑,谎称某某寺院于农历九月十九日举行开光仪式,邀请各方信徒免费前往参加,并劝受害人要行善事捐善款,捐款数额可随意。如果对方不捐款,他们就谎称能“预知未来”,在给人算命的时候,拿出一些佛珠或佛像兜售,直到受害人掏钱为止。2014年4月中旬至6月底,孙某多次组织梁某、李某等人,在李沧大集河底市场、古镇街附近,以假扮和尚给路人算命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600元。

  法院认为,孙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其中,多人还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不得假释。

  日前,李沧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孙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及以下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记者 周衍鹏)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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