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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强调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2015年01月23日 16:1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在21日至2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要求更加重视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加强审查把关和审前分流,特别是重点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辞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要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努力实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最高检强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严格证明标准,不仅要重视收集和采信有罪证据,也要重视收集和采信无罪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有罪则诉,疑罪从无。建立常态化的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检查机制,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办案分析,加强对捕后撤案和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刑事赔偿等案件的逐案剖析,促进提升办案质量。

  最高检还强调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对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羁押必要、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意见的,必须及时进行审查,从工作机制上保证律师的意见被听取、合理意见被采信。(记者陈菲)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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