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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闯出“温州经验” 司法保障护航实体经济

2015年01月24日 1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1月24日电(记者张茵 见习记者王逸飞)走进温州瑞安东新工业区的百速鞋业公司厂区,如今看到是的生产线开启、工人一片忙碌的景象。这也是该公司在过去一年经历破产重整后,重获新生的象征。

  温州知名鞋企百速鞋业,2013年9月陷入近8000万元的担保链债务。去年2月,债权人起诉公司,要求对百速鞋业进行破产重整。温州瑞安法院在立案后,大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批准百速鞋业自主经营,并积极推进该企业破产重整。

  上月中旬,随着百速鞋业将1800余万元清偿完毕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仅标志着这起历时9个月的企业破产重整案重整成功,企业也“破茧重生”。

  如今在温州,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的案例越来越多。今年,温州法院系统继续优化创新破产案件审理的方式方法,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司法保障的形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企业。一系列的司法创新,不仅为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经验,也为温州金改的推进、当地实体经济复苏和探索经验传向全国奠定了良好基础。

  浙江破产案件办结数一半出温州

  破产,是指债务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制度。

  在企业界人士看来,破产多是讳莫如深的词。从企业主来看,好面子、侥幸心理使其不甘破产;从债权人来说,对抵押担保变现的期望使其不愿申请破产;而银行也因案件办理速度缓慢不愿企业走破产流程;各方面顾虑相加,使得企业破产这一现象在国内一直没有被正确认识。

  三年多前,由于借贷风波的爆发及担保链的锁扣束缚,温州老板跑路、企业停产倒闭现象频出,也让温州实体经济陷入危机。破产,开始频繁出现于温州。

  浙江博大塑料有限公司正是温州深陷危机的一家企业。博大公司主营氨基膜塑料、密胺模塑料生产,产品在附近地区享有较高的美誉度。后受担保牵连,加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去世,管理混乱致使公司资不抵债。2013年3月,博大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管理人接手后,认为闲置甲醛项目具有可启动性,且兼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乐清法院考虑到博大公司市场前景广阔,且破产重整能盘活企业资产,实现债权人权益的最大化,且企业与市场尚能逐渐恢复并超越,遂决定启动对博大公司的重整计划。

  去年一月,在公司破产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因同意债权总额未超总债权的三分之二而未获通过。管理人沟通协商无效后向乐清法院提出了强制批准重整草案的申请。

  乐清法院经反复论证认为,虽然重整之后市场风险难以把控,但重整计划完全符合《破产法》第87条规定的6项条件,并具有经济与社会效益,更能为身处低迷的实体经济带来希望,意义重大。四月,乐清法院决定批准重整草案并上报浙江省高院备案。

  依照重整计划,博大公司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得以全额清偿,普通债权受偿比例约从8.58%提高至9.48%,盘活资产近6000万元,化解金融不良债权1.03亿元。此次强批也开创了温州法院对企业破产重整进行司法强批的先例。

  去年,为让受困企业帮脱困境,温州法院系统继续通过破产案件受理破“冰”,并将企业破产司法重整项目列为了“一把手”工程。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向中新网记者透露:“2014年前11个月,温州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17件,其中已办结90件。”

  据介绍,温州去年前11个月受理与办结的案件数量,分别占到浙江省的40.77%和53%,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土地近800亩,处置厂房面积50.81平方米,共化解不良资产14.39亿元。

  “很多人对企业破产的认识并不全面,《破产法》很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保护,这种保护不仅仅保护债权人,还是保护债务人企业。从《破产法》设立的这个顺序来讲,就是进入破产程序能挽救的企业先挽救,挽救不了再和解、再清算,它是这么设计,一步步设计过来的。”徐建新说。

  破产审判成全国榜样

  在温州实体经济遭遇危机的大背景下,温州法院率先通过向企业发放破产知识宣传手册,院长做客电视台、走进网络直播间宣传破产保护理念,传播正确认识,并逐步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形成了温州的经验。

  徐建新院长表示:“2014年我们沿用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程序来办理相关案件,够简化程序的简化程序,能够合并程序的合并程序,加快办案速度,节省办案时间和资源。另外我们要求一般案件六个月之内办结,无产可破的三个月办结。”

  一方面,温州的金融危机后大量的企业出现问题,破产案件数量增多,另一方面在审限要求上的自我加压,都对温州两级法院法官、管理人员提出了极高要求。去年起温州法院系统先后开展六次实务培训,如今法院工作人员已将破产案件当做正常申诉案件一样办理,业务技能大大提高。

  在温州法院系统大力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建立破产企业推出常态机制的同时,温州市政府层面对破产案件审理的支持也不断加大。

  去年上半年,面对破产案件涉及多主管单位、难以协调的情况,温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破产企业风险处置协调小组,并由市长陈金彪担任组长。通过这一形式将法院系统在破产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统一予以协调解决。

  此外,针对破产案件审理中管理人收费问题,在法院系统推动下,温州市政府去年同时设立了200万元破产援助专项资金,而各级政府工设立超600万元援助金。“政府的支持是为我们破产案件的办理扫清了障碍,也畅通了渠道。”徐建新说。

  破产审判“全国看浙江、浙江看温州”。温州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上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在其他省市看来已经成为全国的“标兵”。温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鞠海亭告诉记者:“目前,有70多家各地法院相继到温州学习。《人民日报》、最高法院简报均对温州经验进行了关注。”

  在11月初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等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上,作为温州中院院长的徐建新,以《简化破产程序中的温州模式》为题,介绍了温州在司法实践中简化破产程序的做法、障碍及对策,“温州经验”得到了大会的肯定。

  在破产审判闯出经验的同时,温州法院也在总结着探索中遇到的问题。鞠海亭表示:“破产案件这两年我们受理的比较多,审理的多,这样的话会发现很多问题与法律的不健全有关系。《破产法》没有配套,缺乏配套。”

  鞠海亭举例说:“像企业信誉问题,最普遍的问题就是贷款还不上了,然后列入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这种企业如果重组成功了,它的不良记录不消除的话还是无法正常生存。这个问题浙江省在探索怎么样解决,但可能还需要银监和人行联合起来,这种情况应该要作为特殊情况来考虑的,挽救成功的话可否消除不良记录,否则它永远不能从银行贷款。”

  “再比如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那么公安部门冻结了这个企业的有关财产。《破产法》说任何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对企业财产的查封都要解除。但是它没有说由谁来解除。”鞠海亭认为,在法律配套尚不完备的情况下,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还需公安、税务、工商等多部门携手合作。

  “问题还有不少,当然我们觉得解决一个问题,相当于对工作推进了一步。这些问题解决一个是解决一片,它是一类一类的问题,而不是个案。”鞠海亭说。

  司法创新助力金融改革

  “温州从民商事类来讲,比较突出现象的就是金融纠纷案件上升幅度较大。这一现象与温州尚未完全走出金融危机有关。”履职温州中院院长两年左右的徐建新告诉记者。据徐建新介绍,去年前11个月温州法院新收金融借贷案件标的额达412亿元,同比上升80%。

  针对这一特殊现状,及温州金融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温州法院系统去年继续加大司法创新,力图为金改提供司法保障。徐建新说:“这也是2014年全市法院的头号重点工作,我们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全力维护金融大局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司法处置方面,温州于去年一季度推出司法网拍银行按揭机制。温州市中院与工商银行等3家银行牵手,规定温州范围内的司法拍卖房产可办理银行贷款。同时创设司法拍卖房产产权和抵押权预登记制度。

  “网拍按揭”这一温州创新,不仅提高了拍卖成交率,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提升了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司法处置效率。浙江高院去年也将将该经验全面引入推广。

  此外,“温州信用”建设作为温州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当前温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的工作。为“温州信用”重铸提供司法保障也成为了温州法院系统的重要工作目标。

  鞠海亭向记者介绍,针对近年温州企业破产案件中,逃废债行为呈现出多发高发趋势,

  针对企业申请破产时财产提前转移、已成“空壳”的“假破产真逃债”行为,温州法院亦加大打击力度。

  “本身《破产法》的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打击逃废债。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由法院监管,派人审计,你就没有逃废债,要做出个结论。如果说人去楼空或者说隐蔽资金,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不能说明他的去向那就可能构成刑事责任。”鞠海亭说。

  去年11月,温州中院专门发布《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防止逃废债行为的会议纪要》,就破产案件立案审查等多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去年,温州法院系统受理涉嫌逃废债的破产关联案件达49件,其中办结41件,涉案标的额9981.36万元。

  去年3月,全过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出台,为统一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裁判尺度,温州中院配套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纪要》,明确将“温州指数”作为确定合理民间借贷利率的自由裁量参考依据,依法确认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登记的行为效力和证据效力,同时,将备案与否作为罪与非罪的衡量上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5月下旬,温州中院向社会公布《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30条”法律意见,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标志着温州金改司法保障基本原则的正式确立,意味着温州金改创新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

  在许多温州人看来,实体经济陷入危机,是温州经济转型发展期“必经的阵痛”。跨过它,温州经济将实现蝶变华丽转身。而在温州实体经济重新站起来的背后,也当看到法院系统的一次次有力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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