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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逐步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原则性规定出台后实施

2015年01月26日 10: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

  1月25日下午4时,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召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迎晓在回答四川电视台记者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提问时表示,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老百姓对人大的监督作用报以很大的期望。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报省委同意,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着力依法进一步拓展监督空间、创新监督载体、增强监督实效。

  何迎晓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的力度,实时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禁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主要对食药安全、安全生产、“法律七进”、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各类资金使用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适时开展各项执法检查。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督促政府落实“五个规定、五个意见”。“五个规定、五个意见”涉及到财政资金、政府投资的项目、国有产权的转移、土地转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务公开等内容,这些都是老百姓很关注的一些领域,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督促落实这些规定和意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省委要求,根据实施情况,适时地把这些规定和意见上升为地方性的法规,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何迎晓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在支持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同时,督促深化司法体系改革,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经常化,进一步改进、听取和审议有关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和方法,改进定期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报告,拟新开展上下联动评议司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还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主要对食药安全、安全生产、“法律七进”、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各类资金使用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适时开展各项执法检查。

  督促深化司法体系改革,推进公正司法。同时也要进一步改进、听取和审议有关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和方法。

  何迎晓透露,在全国人大统一部署下,逐步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组织研究有关问题,待原则性规定出台后,我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已经实行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川网集团两会报道组记者 彭亮 陈淋)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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