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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定期轮换 每两年轮一次

2015年01月28日 14: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今日表示,主审法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两年轮换一次,有利于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巡回法庭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情况。

  在回应巡回法庭在防范司法腐败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时,孔祥俊表示, 对于防止司法腐败,有一整套的机制措施,主要包括:第一,设立专职的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日常的监督工作。第二,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第三,主审法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两年轮换一次,有利于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第四,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监督巡回法庭的工作,可以受理网上投诉和举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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