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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巡回法庭的前世今生

2015年01月28日 21: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全媒头条·巡回法庭)新闻链接:巡回法庭的前世今生

  最高人民法院设置巡回法庭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个高规格的审判机构。但巡回法庭、巡回审判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其实也并不陌生。

  目前我国四级法院中,基层法院设置有派出法庭,并经常组织巡回审判,包括老百姓熟悉的“马背上的法庭”“渔船上的法庭”等。依照法律规定,其实每一级法院都可以进行巡回审判。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也存在派员到地方直接审理特殊案件的情况。也就是说,巡回审判一直存在,只是没有完全形成固定的制度。这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首次将巡回审判制度化、固定化。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选择地方法院打官司存在着“主客场”的问题,所以管辖法院一直是当事人较为关注的因素。现在最高法院巡回审判实现制度化,在全国若干地方设置相对稳定、跨行政区划的巡回审判机构,方便群众就近参与诉讼,排除地方干扰,也可对地方法院进行审判监督。

  相关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之初,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各大行政区设置过“六大分院”,但不久即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明显不同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区分院。“庭”是一个审判组织,“分院”则是一个包含完整行政建制的法院机关。最高法院设置的巡回法庭即代表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作出的裁判与最高法院的裁判在效力上是相同的,都要盖最高法院的印章,是终审判决。巡回法庭和各高级法院之间仍然是上下级审级关系。(记者杨维汉、邹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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