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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惩暴力袭警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2015年01月29日 09:14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

  年终岁尾,又到了人民警察最忙碌的时刻。关爱民警,除了对他们给予理解、支持和鼓励外,也应该包括对民警正当合法权益的关注和维护。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一段“河北霸州百余名传销人员手持石头袭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视频显示,在传销组织领导者的唆使下,100多名非法传销人员聚集起来,用石块、砖头等袭击前来搜捕的警察,造成多位警员受伤,警车被砸,一部分过路群众也受到不同伤害。

  毋庸置疑,这是一起典型的暴力袭警案件。而这样的案例并不是个案。盘点近期发生的案件,不难发现,仅今年1月发生的袭警案件就不在少数:1月4日,安徽省安庆市菱北派出所2位民警依法对某批发部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时遭遇暴力阻拦,执勤民警分别被抓伤、咬伤;1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民警带领协警在辖区内开展日常治安巡查工作时,发现3名形迹可疑男子,在盘查中突然遭到该3名男子持锐器暴力袭击,1名民警颈部被刺伤;1月18日,广西凭祥市公安机关民警在拦截一辆载有偷越国境犯罪嫌疑人的面包车时,车上5名犯罪嫌疑人从车内冲出并持刀袭警……频频发生的袭警案件,呈现日益增多之势,民警时刻面临受伤甚至是生命的危险。

  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权威,并不是个人的行为。应当看到,当前在刑事犯罪高发、各种利益诉求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发生此类案件并不是偶然的、孤立的。由于人民警察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前沿,很容易受到个别不正当意愿不能得到满足或利益受挫的社会成员的攻击,并成为他们发泄的对象。就社会关注而言,人们一般更多地把目光聚焦在警察权是否正确行使上,而较少关注警察权益的保障。但是,当不法分子高呼“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打的就是警察”时,恰恰映照出了一些人异化扭曲的心态,这是警察的无奈,更是法律的悲哀。

  暴力袭警,不仅是对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的威胁,也是侵犯法律尊严、挑战国家公权力的行为。这种势头如不遏制,必将严重干扰执法活动正常开展,助长暴力抗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让民警“流血又流泪”,其损害的不仅是民警个人的合法权益,还有整个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对于暴力袭警,应该本着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将影响降到最低点。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理性克制、规范执法既是面对执法对象时应有的态度,也是对民警自身最好的保护。而这无疑对民警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暴力袭警,必须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决不手软,这是法律的应有之义。同时,破解暴力袭警频发之难,还需要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加法律制度设计、加强遵法守法宣传等方面下功夫。 评论员 汪振春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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