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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大战”淘宝 揭出网络时代执法困境

2015年01月29日 09:2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国家工商总局“大战”淘宝,这两天引发舆论欢腾。双方各执一词,舆论也各有支持的一方,在事实厘清之前,各方观点都应得到尊重。但这一事件揭出的网络时代执法困境可以先说一说,也非常值得说一说。

  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有什么仇有什么怨”?据多家媒体报道,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27日,一篇“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文章被淘宝官方微博置顶,剑指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司长“违规吹黑哨”。一场关于淘宝售假和国家工商总局抽检流程不规范的争议就这样开始了。

  争议并不一定是坏事,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借助于网络充分展开。这样的场景,理应成为网络时代的常态。“淘宝小二”质疑抽样检查的科学性、程序的规范性,国家工商总局一一作了回应,这是一个积极的态势。判断是与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急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先从这次对话中看看共性问题,可能是一个好思路。

  其一,“网上打假”是个新事物。网下打假,可以直接深入到店家的实体店中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程序,执法机关也有成熟的做法;而网上打假,面对的是完全不同的形态,“暗访式”的抽检可能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对于网络销售平台,如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如何科学确定样本数量,都没有硬气的依据,各执一词在所难免。但是应肯定的是,既然假货从线下走到了线上,工商部门的执法也理当从线下走到线上。而要让网上打假更顺畅,就要从法律上完善相关规定。

  其二,如何对待网络舆论的非理性?“淘宝小二”认为国家工商总局“违规查处”的根源在于,“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规定,抽样的抽检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是,两次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但是,国家工商总局针对的是商标侵权行为,不适用于这个办法。错误引用了法律依据还能获得舆论支持,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众在判断是非时还是缺乏耐心和法治理性。这是网络时代执法的又一个困境。

  其三,执法力度是强了还是弱了?27日,国家工商总局还介绍了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站、网店133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19万个(次),查处违法案件7746起,罚没款1.13亿元。这样的力度不可谓不小,但是问一问有过网购经历的人,他们的感受可能与此有距离。在网购之前如果没有充分做足功课,找到信用好的商家,或者以前一次购物亲自验证过,遇到假货的几率还是非常高的。这种现状不改观,网购平台大喊“太严了”,其实是虚假的委屈。对消费者而言,工商部门执法力度越强,他们越有安全感。如何针对网络特点提升执法强度,是网络时代执法的又一个待解的困境。

  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国家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执法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对于网络平台而言,正视售假问题并采取积极行动也是职责所在。在破解网络市场执法困境方面,完善网络市场执法的法律规定,强化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两者都不可偏废。姜 洪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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