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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低保立法列入计划 处罚骗保行为

2015年02月02日 10:2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广州市民政局公布2014民生“大数据”

  广州日报讯 (记者谭秋明 通讯员穗民宣)昨日下午,广州市民政局公布2014年民生“大数据”,全市底线民生保障共投入11亿多元,最大笔资金用于低保、低收等困难救助,花费达8亿元;其次为医疗救助,花费2.25亿元,救助58万人次,其中1400人因病致贫。

  骗保者或遭起诉

  广州市民政局救助处负责人李志雄透露,广州市正进行低保立法,已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在全国属于首创,该法规有望于今年实施。据介绍,《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不仅符合广州实际,而且充分体现广州特色,将对低保标准的调整、低保金的发放时间、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对骗保行为的处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骗保怎样处罚,李志雄称,为了建立起社会救助保障诚信体系,对于骗保行为将予重罚。不仅要追回骗保金额,如果骗保额度大,情节严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起诉。此外,还将视其骗保情节轻重及相关记录,对其实施“停保”半年或以上,不受理其低保申请。

  而立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力促低保、低收入群体再就业,避免出钱“养懒人”。据悉,新法实施之后,凡是有劳动能力且在适于劳动年龄段的低保、低收入人群,在申领低保、低收之后,必须参与由市民政局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就业培训及介绍就业。如无故两次不参加,将撤销其低保。

  去年1400市民因病致贫

  据了解,去年广州全面实施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制定实施艾滋病医疗救助专项救助方案,将1400多名因病致贫的市民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形成了资助参保、基本和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大疾病专项救助等立体式医疗救助体系,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医疗救助33万元,标准为全国最高。通过完善医疗救助管理系统,联网实现贫困人员的门特、门慢、住院、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全部直接在医疗机构一站式减免。全年开展医疗救助58万人次,资助医疗费用2.25亿元。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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