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破获一起走私鹦鹉案 17只未售鹦鹉悉数被追回

2015年02月02日 15: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南京海关2日通报称,张家港海关近日破获一起境外鹦鹉走私案,追回准备进入国内销售的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的17只走私鹦鹉。该系列案件系南京海关在江苏查获的最大宗走私活体动物案。

  记者从张家港海关了解到,从巴布亚新几内亚向国内运送木材的基里巴斯籍外轮“瑞波”号于2014年12月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港口装货期间,船员宋某某等14人先后使用烟、酒等物和货币与当地居民换购各类鹦鹉科鸟类17只,并设法藏匿于船上各部位逃避检查,以携带进境。2015年1月8日该轮返航进境停泊于江苏太仓锚地期间,根据事先预谋,上述人员将17只走私鹦鹉科鸟类出售给非法登轮收购鸟类的周某某、程某某。

  2015年1月9日,张家港海关在停泊于张家港码头的“瑞波”号上发现有携带大量境外鸟类进境的痕迹,该关缉私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船员开展调查询问,初步锁定14名中国籍船员有走私境外鹦鹉进境并销售的情况,并追捕审讯。最终将涉案人员抓获,将尚未销售的17只境外鹦鹉悉数追回。

  我国于1981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鹦形目下所有鹦鹉科鸟类是公约保护及国内法律明令禁止进境的活体动物。走私进境活体鹦鹉不仅违反法律,还因这些非法渠道进境的禽鸟未经正规检疫消毒,或将为国内居民健康带来隐患。(记者刘巍巍)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