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监管干部“八小时外”别流于形式
2015年02月04日 11:08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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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监管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表现,南京将对其建立“特别监督档案”。南京市委2日公布了《关于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重能轻德”的若干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果婚变、子女配偶移居国外,必须在5天内向组织书面报告。(2月3日《扬子晚报》)
谢庆富:不论是公德还是私德,都体现一个人的素养,而且公德和私德是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的。从这点来说,监管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表现很有必要。毕竟干部婚恋关系是否和谐正当,家庭是否和睦团结,这些私生活和其工作密切相关。
李冰洁:干部监督从来不只是“内部事”,而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民参与和较真精神。从来没有贪官会主动报告腐败问题。因此,监督干部“八小时外”,靠主动报告,说得轻点儿,只是表明一种姿态,是顺水人情,说得重点,就是自欺欺人,而4%的抽查比例,则是像撞运气。
赵查理:“特别监督档案”的效果恐怕不能尽如人意,因为纸面上的规定要想落到实处,来自干部群体尤其是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不小。内部监督毫无破绽,外部监督漏洞百出,最后很可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事倍功半。“特别监督”效果再好,也不能代替民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和社会的外部监督,否则就是“婉拒”民众雪亮的眼睛。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