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捍卫劳动者权益和尊严不能靠“媒治”
前不久,西安大雪,58岁的环卫工丁权老人从早上6点多一直工作到8点半多,双手冰冷、手套快变成冰块了。他见路边有人在烤火取暖,也凑过去暖暖身子。但这把火却把老人的工作“烤”没了。几天后,他正式接到公司通知称,因他工作期间烤火被“炒”了。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该公司回应称撤回处理决定。
较之于之前冰冷的辞退决定,如今公司的撤销决定,总算让人感到了一丝暖意。该事件以烤火环卫工“再上岗”收场,与其说是公司良心发现,不如说是迫于舆论的压力,迫不得已做出的“危机公关”。假如,该事件没有经过媒体报道,没有引发舆论关注,他的命运又会如何呢?保护员工权益,显然不能依赖于“媒治”。倘若没有舆论关注,相关劳动和用人制度继续被无视,下一个“丁权”的命运会如何?
——唐棣
环卫工干的活儿苦脏累,待遇又不高,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环卫工雪天里路边烤火被辞退,强烈地刺痛了社会神经。
不是从环卫工路边烤火取暖反思自身劳动保护之责,力所能及地改善御寒,相反以压根儿摆不上台面的借口辞退当事环卫工,不仅清楚地表明管理者心中没有装着环卫工的冷暖,既缺制度温情又少关爱之心,而且明显暴露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漠视。随便一个借口就辞退员工,把劳动法置于何地?环卫工权利、地位的逼仄更可见一斑。因而,仅撤销辞退决定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范子军
动辄勒令辞退,到底依据何在?是聘用合同明文约定,还是管理章程专门注明?当然,如你我所见,相关公司并未就此给出任何严谨的解释。这无疑说明,公司管理者彻底、单方面垄断了话事权,丁权等环卫工则完全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如此失衡的企业权力结构,又怎能做出合乎程序、合乎公义的决定呢?诸如清洁家政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长久游离在法定雇佣关系的约束之外,难免衍生种种恶果。
——然玉
烤火暖身体,辞退寒人心。一个环卫老工人,因烤火就被公司开除;一个环卫公司,因媒体曝光就撤回处理决定。这公司也太任性了吧!劳动者有法定的权益,更有人格的尊严。如果要靠媒体或舆论声讨,权益和尊严才能得以实现的话,法治的权威何在?当类似丁权老人一般遭遇的小人物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时,法律如何被众人所信仰?
——应默然